EN 13121-3:2008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8-06-01。
EN 13121-3:2008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020.10 固定容器和罐。
* 在 EN 13121-3: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储存或加工流体、工厂制造或现场建造、非加压或加压至 10 bar 的带或不带热塑性塑料衬里的 GRP 储罐和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测试和验证要求高于地面。 本欧洲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容器”和“储罐”包括通过螺栓和支架、托架或直接粘合到外壳的其他附件连接到管道或其他设备的分支。 除了明确的要求外,本欧洲标准还要求第 5 条中的项目必须完整记录。 该欧洲标准涵盖温度在 – 40 °C 至 + 120 °C 之间的容器和储罐。 注:未来树脂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允许储罐和容器的工作温度高于 + 120 °C。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并且制造商希望利用此类发展,则应维持标准的所有其他要求,并且此类储罐和容器只能根据 7.8.3 中给出的先进设计方法进行设计。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 ——用于运输流体的储罐和容器; ——地下储罐; ——球形容器; ——不规则形状的容器和储罐; ——具有双层安全壳的储罐和容器; ——有爆炸危险或发生故障可能导致放射性排放的储罐和容器; ——用于储存地上冷水的一体式和分段式纤维增强水箱规范(见 EN 1328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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