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997-2:2007
欧洲法规7.土工设计.第2部分:土地勘测和测试[代替:CEN ENV 1997-3]

Eurocode 7 - Geotechnical design - Part 2: Ground investigation and testing


标准号
EN 1997-2:2007
发布
2007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替代标准
EN 1997-2:2007/AC:2010
当前最新
EN 1997-2:2007/AC:2010
 
 
适用范围
欧洲规范 7(1) EN 1997 旨在与 EN 1990:2002 结合使用,后者规定了安全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和要求,描述了设计和验证的基础,并给出了结构可靠性相关方面的指南。 (2) EN 1997 旨在应用于建筑物和土木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方面。 它被细分为各个单独的部分(请参阅 )。 (3) EN 1997涉及结构的强度、稳定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 不考虑其他要求,例如有关隔热或隔音的要求。 (4) EN 1991 中针对各种类型的建筑提供了设计时应考虑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作用的数值。 地面施加的作用,例如土压力,应根据 EN 1997 的规则进行计算。 (5) 单独的欧洲标准旨在用于处理执行和工艺问题。 它们在相关章节中注明。 (6) 在 EN 1997 中,执行范围涵盖了符合设计规则假设所必需的范围。 (7) EN 1997没有涵盖抗震设计的特殊要求。 EN 1998 提供了岩土抗震设计的附加规则,这些规则补充或改编了本标准的规则。 EN 1997-2 (1) EN 1997-2 旨在与 EN 1997-1 结合使用,并提供 EN 1997-1 的补充规则,涉及: 地面调查的规划和报告;一些常用实验室和现场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结果的解释和评估;岩土参数和系数值的推导。 此外,还给出了现场测试结果应用于设计的示例。 注:EN 1997-1 中涵盖了特性值的建立。 (2)本文件对环境地面调查没有具体规定。 (3) 本标准仅涵盖常用的岩土实验室和现场试验。 这些是根据其在岩土工程实践中的重要性、商业岩土工程实验室的可用性以及欧洲是否存在公认的测试程序而选择的。 土壤的室内试验主要适用于饱和土。 注:预计当前标准的更新将逐渐包括实验室和现场测试,涵盖土壤和岩石行为的其他方面。 (4) 本标准的规定主要适用于 EN 1997-1:2004 的 2.1 中定义的岩土类别 2 的项目。 1 类项目的地面调查要求通常受到限制,因为验证通常基于当地经验。 对于岩土工程第 3 类项目,所需的调查量通常至少与以下章节中针对岩土工程第 2 类项目所述的调查量相同。 可能需要与将项目归为岩土工程类别 3 的情况相关的额外调查和更高级的测试。 (5) 参数值的推导主要致力于基于现场测试的桩基础和展开基础的设计,如 EN 1997-1:2004 的附录 D、E、F 和 G 中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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