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需与GB 14196.1-2008一起使用。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它包括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的卤钨灯和GB 14196.1-2008的规定的新型卤钨灯,本部分中规定的这些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应与GB 14196.1-2008的规定结合使用。这些卤钨灯有如下特性: -额定功率为250W以下(包括250W); -额定电压处于50V~250V之间(包括50V,250V); -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39,E27或E27/51×39。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灯是屏蔽的,不需要用特殊符号进行标记。由于它们直接替代传统钨丝灯,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灯具标记。
GB 14196.2-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12-30,并于 2010-04-01 实施。
GB 14196.2-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1 电光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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