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2.4-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Part 4: Mechanical accessories shop

MHT3012.4-2008, MH3012.4-2008


标准号
MH/T 3012.4-2008
别名
MHT3012.4-2008, MH3012.4-2008
发布
2008年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当前最新
MH/T 3012.4-2008
 
 
引用标准
GB 50016 GB 50034 GB 50140 MH/T 3012.5 MH/T 3013.2 MH/T 3013.5 MH/T 3013.7
被代替标准
MH 3145.74-2001
适用范围
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厂房设施、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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