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C126-09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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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规范涵盖结构粘土承重饰面砖和饰面砖及其他“实心砌块”;由粘土、页岩、耐火粘土或其混合物制成,添加或不添加熟料或其他混合物,表面由陶瓷釉料在 1500°F (655°C) 以上熔合到主体上组成)使它们密不可分,但天然盐釉器除外。两个等级,基于表面尺寸的允许变化,并涵盖两种类型,如下:
1.1.1 S 级(选择),用于相对较窄的灰缝。
1.1.2 SS 级(选择尺寸或磨边),用于表面尺寸变化必须非常小的情况。
1.1.3 I 型(单面单元),用于仅暴露一个成品面的一般用途。
1.1.4 II 型(双面单元),用于两个相对的成品面暴露的情况。
1.2 本规范的性能要求在购买时适用。使用从砖石结构中提取的砖和瓦的测试结果来确定是否符合本标准的性能要求(第 5 节)超出了本规范的范围。
1.3 本规范涵盖的砖块和瓦片由粘土、页岩或类似的天然物质制成,并在高温下进行热处理(烧制)。热处理必须在颗粒成分之间形成足够的烧制结合,以提供本规范的强度要求。 (参见术语 C 1232 中的烧制和烧制粘结剂。) 1.4 本标准的正文引用了提供解释性材料的注释和脚注。这些注释和脚注(不包括表格和图中的注释和脚注)不应被视为标准的要求。
1.5 以英寸-磅为单位的数值应被视为标准值。括号中给出的值是 SI 单位的数学转换,仅供参考,不被视为标准。
1.6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的测试部分(第 15 节)。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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