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312-17:2004
航空航天系列.飞行器地面支持设备.特殊要求.空调设备

Aerospace series - Aircraft ground support equipment - Specific requirements - Air conditioning equipment

2004-08

BS EN 12312-17:2004 发布历史

BS EN 12312-17:2004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4-08-05,并于 2004-08-05 实施。

BS EN 12312-17: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27 电气装置用结构件,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BS EN 12312-17:2004的历代版本如下:

 

本文件规定了技术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第 4 条中列出的危险,这些危险在飞机地面支持的特定空调设备的调试、操作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出现,并且按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提供的规范进行。 - 多愁善感。 它还考虑了当局、飞机和地面支持设备 (GSE) 制造商以及航空公司和装卸机构认为必不可少的一些性能要求。 本文件不涉及空调机械本身的危害,而是涉及此类机械具体应用的设备,例如飞机地面支持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带有蒸发器的可移动空调设备,用于从外部对民用航空器内部进行冷却、加热和通风(地面空调)。 示例参见附件A。 它还适用于安装在旅客登机桥可移动部件和/或固定中央飞机空调设备可移动部件上的空调装置和配件,例如软管、耦合器,无论是安装在旅客登机桥上还是集成的坡道。 本文件没有规定噪声和振动的要求。 噪声和振动分别在 prEN 1915-4 和 prEN 1915-3 中处理。 本文件不涉及标准汽车底盘和停机坪上交通的危险。 EN 12312的本部分不适用于CEN发布本标准之前制造的空调设备。

标准号
BS EN 12312-17:2004
发布
2004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12312-17:2004+A1:2009
当前最新
BS EN 12312-17:2004+A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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