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钢制或轻合金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条式车轮用轮辋。 用钢制或轻合金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用轮辋亦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铸造方法制造的轮辋。
QC/T 71-2009由行业标准-汽车 CN-QC 发布于 2009-11-17,并于 2010-04-01 实施。
QC/T 71-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82 传动和制动系统,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QC/T 71-200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 由 QC/T 71-1993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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