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ISO 15156-3:2009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9-11-30,并于 2009-11-30 实施。
BS EN ISO 15156-3: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E90 石油勘探、开发、集输设备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5.180.01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设备综合。
* 在 BS EN ISO 15156-3:200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提供了对 CRA(耐腐蚀合金)和其他合金的选择和鉴定的要求和建议,这些合金用于含 H2S 环境中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天然气处理厂中使用的设备,其故障可能会导致对公众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或环境构成风险。 它可用于帮助避免对设备本身造成代价高昂的腐蚀损坏。 它补充但不取代相应设计规范、标准或法规的材料要求。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讨论了这些材料对硫化物应力开裂 (SSC)、应力腐蚀开裂 (SCC) 和电致氢应力开裂 (GHSC) 引起的损坏的抵抗力。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仅涉及裂纹。 未解决因全面(质量损失)或局部腐蚀而造成的材料损失。 表 1 提供了 ISO 15156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的非详尽列表,包括允许的例外情况。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适用于使用传统弹性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的设备的材料鉴定和选择。 对于采用塑性标准的设计(例如基于应变和极限状态的设计),请参阅 ISO 15156-1:2009,第 5 条。 ISO 15156 的这一部分不一定适合应用于精炼或下游工艺和设备中使用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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