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农药的报检申报材料、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检验、合格评定、检验证书复议有效期限和检验留样保存期限。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农药的包装与标签的查验、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理化性能和安全性能的检验、合格评定以及复议。
SN/T 2421-2010由行业标准-商品检验 CN-SN 发布于 2010-01-10,并于 2010-07-16 实施。
SN/T 2421-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G23 农药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在 SN/T 2421-2010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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