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17011:2004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X-ISO 发布于 2004-09。
ISO/IEC 17011: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00 标准化、质量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本标准有等同采用的 中文版 GB/T 27011-2005 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评估和认可合格评定机构(CAB)的认可机构的一般要求。 它也适合作为认证机构之间相互认可安排的同行评估过程的要求文件。 按照本国际标准运作的认证机构不必向所有类型的 CAB 提供认证。 就本国际标准而言,CAB 是提供以下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测试、检验、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产品认证以及本国际标准中的校准。 注:这些机构的一般要求已经制定,例如在国际标准和指南中(其示例在参考书目中给出)。
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
相关机构及人员: 由于ISO/IEC17011:2017于2017年正式发布,为满足国际标准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对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认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及人员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附件中表格并于2018年2月22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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