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5686-10:2010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X-ISO 发布于 2010-06。
ISO 15686-10: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30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040.01 建筑物综合。
* 在 ISO 15686-10:2010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ISO 15686的本部分规定了何时在建筑物和建筑相关设施的使用寿命期间规定或验证功能性能要求,以及何时检查建筑物和设施的能力是否满足已确定的要求。 1) ISO 15686的本部分适用任何范围的资产,无论是一组(或组合)建筑物、一栋建筑物(大型或小型)还是建筑物一部分的设施(例如一组空间、一层或几层)。 它适用于利益相关者的角色范围,从业主和管理者到占用者、租户或其他用户。 它旨在与 ISO 15686-1、ISO 15686-2、ISO 15686-3、ISO 15686-5、ISO 15686-6、ISO 15686-7、ISO 15686-8 和 ISO 15686-9 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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