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欧洲标准包含使用动力旋转工具对平板玻璃进行钻孔的固定式机器的要求。
固定式机器分为:
a) 手动式;
b) 半自动;
c) 自动单头或多头;
d) 全自动。
1.2!本欧洲标准涉及与平板玻璃钻孔机相关的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当按预期使用平板玻璃钻孔机时,以及在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使用平板玻璃钻孔机(参见第 4 条)。
标准规定了适当的技术措施,以消除或减少调试、操作和维护过程中重大危险所产生的风险。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在第 5 条中给出。
当引用 B 级标准(例如 EN 953)时、EN 983、EN 999、EN 1037、EN 1088、EN 60204-1、EN ISO 13850 和 EN ISO 13857,制造商应在需要选择时对其要求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 1.3 本欧洲标准不涉及传送带、滚筒(参见 EN 619)或其他将玻璃运送到钻孔机或从钻孔机运出的方式(参见 EN 13035-5)的安全要求。 1.4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CEN 发布本欧洲标准之前制造的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