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力驱动的设备,无论是用网电源还是内部电源供电。 此设备能够装备附加的指示装置、打印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这些附件的要求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预期用于测量皮肤温度的温度计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本标准并不打算排除基于其他测量原理的设备的适用性,这些设备在连续测量人体温度时能获得等同的性能。 注:设备可能包含一些适用于EN 12470的不同部分(见附录A)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有责任指明哪些 功能分别适用于EN 12470的哪些部分。例如:具有最大温度记忆装置和可替换温度探头的电子体温计。
YY 0785-2010由行业标准-医药 CN-YY 发布于 2010-12-27,并于 2012-06-01 实施。
YY 0785-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39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040.55 诊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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