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998-1:2004
欧洲法规8.抗震结构设计.建筑物用一般规则、地震作用和规则

Eurocode 8:Design of structures for earthquake resistance-Part 1:General rules,seismic actions and rules for buildings

2005-04

标准号
BS EN 1998-1:2004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1998-1:2004+A1:2013
BS EN 1998-1:2005
当前最新
BS EN 1998-1:2004+A1:2013
 
 
适用范围
EN 1998 的范围 (1)P EN 1998 适用于地震地区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其目的是确保在发生地震时:  ——人类生命受到保护;  ——损害有限;  ——对民事保护重要的结构仍然运行。 注:地震事件的随机性和可用于应对其影响的资源有限,使得这些目标的实现只有部分可能,并且只能用概率术语来衡量。 可以为不同类别的建筑物提供的保护程度只能用概率来衡量,这是一个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因此预计会因国家而异,具体取决于地震的相对重要性与其他来源的风险和全球经济资源有关的风险。 (2)P 特殊结构,例如核电站、海上结构和大型水坝,超出了 EN 1998 的范围。 (3)P EN 1998 仅包含除其他相关欧洲规范的规定外的那些规定,地震区结构设计必须遵守。 它在这方面补充了其他欧洲规范。 (4)EN 1998 被细分为各个单独的部分(参见 1.1.2 和 1.1.3)。 2 EN 1998-1 的范围 (1) EN 1998-1 适用于地震区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设计。 它分为 10 个部分,其中一些专门致力于建筑物的设计。 (2) EN 1998-1 第 2 节包含适用于地震区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基本性能要求和合规标准。 (3) EN 1998-1 第 3 节给出了地震作用的表示及其与其他作用的组合的规则。 EN 1998-2 至 EN 1998-6 中涉及的某些类型的结构需要这些部分中给出的补充规则。 (4) EN 1998-1 第 4 节包含与建筑物具体相关的一般设计规则。 (5) EN 1998-1 第 5 至 9 节包含针对各种结构材料和元件的具体规则,特别与建筑物相关,如下:  ——第 5 节:混凝土建筑的具体规则;  ——第 6 节:钢结构建筑的具体规则;  ——第7节:钢-混凝土组合建筑的具体规则;  ——第 8 节:木结构建筑的具体规则;  ——第 9 节:砖石建筑的具体规则。 (6) 第 10 节包含与结构基础隔离、特别是与建筑物基础隔离相关的设计和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关方面。 注:EN 1998-2 中制定了桥隔离的具体规则。 (7) 附录 C 包含与弯矩框架梁柱节点钢-混凝土组合梁板加固设计相关的附加元素。 注:资料性附录 A 和资料性附录 B 包含与弹性位移响应谱和推覆分析的目标位移相关的附加元素。 3 EN 1998 的其他部分 (1)P 除了 EN 1998-1 之外,EN 1998 的其他部分还包括以下内容:  ——EN 1998-2 包含与桥梁相关的具体规定;  ——EN 1998-3 包含现有建筑物抗震评估和改造的规定;  ——EN 1998-4 包含与筒仓、储罐和管道相关的具体规定;  ——EN 1998-5 包含与地基、挡土结构和岩土工程方面相关的具体规定;  ——EN 1998-6 包含与塔、桅杆和烟囱相关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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