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 本部分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
GB/T 12085.21-2011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11-06-16,并于 2011-11-01 实施,于 2023-05-01 废止。
GB/T 12085.21-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N30 光学仪器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7.020 光学设备。
* 在 GB/T 12085.21-2011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GB/T 12085.21-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第21部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 于 2022-10-14 变更为 GB/T 12085.23-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23部分:低压与低温、大气温度、高温或湿热综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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