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包括压缩天然气及不带液态喷射的液化天然气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公称压力不大于20MPa和液化天然气的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的汽车用单燃料发动机。
QC/T 691-2011由行业标准-汽车 CN-QC 发布于 2011-05-18,并于 2011-08-01 实施。
QC/T 691-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47 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3.060 道路车辆内燃机。
* 在 QC/T 691-2011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QC/T 691-2011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由 QC/T 691-2002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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