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由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NY 525-2011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11-09-01,并于 2011-12-01 实施,于 2012-06-01 废止。
NY 525-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10 土壤、肥料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5.080 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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