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运输航空一般事故、通用航空事故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MH/T 2001-2011由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CN-MH 发布于 2011-11-19,并于 2012-03-01 实施,于 2013-03-01 废止。
MH/T 2001-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50 计量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220.50 航空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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