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核安全相关的空气或气体处理系统中碘吸附器(Ⅲ型)(以下简称吸附器)的性能、设计、试验、制造和质量保证方面的最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核设施中与安全相关的空气或气体净化系统的吸附器。与核安全无关的吸附器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厂冷凝器废气系统、惰性气体滞留系统、正常冷却和加热通风系统。
NB/T 20039.13-2012由行业标准-能源 CN-NB 发布于 2012-01-06,并于 2012-04-06 实施。
NB/T 20039.13-201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73 环境辐射防护与核医学防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在 NB/T 20039.13-2012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