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涵盖的压敏长丝增强胶带旨在用于封闭和增强纤维板箱以及捆绑装运物品。 I 型是一种耐冲击、耐切割的低拉伸强度胶带,通常采用聚酯纤维增强。它旨在用于捆扎和类似应用,并用于在断裂前较大量的拉伸可比玻璃丝增强材料提高抗冲击性的情况。 II 型和 III 型用于加固 RSC 和类似的纤维板箱,以及用于必须保持紧密捆扎的捆扎和其他类似应用。 IV 型适用于需要耐候高强度胶带的应用。有关应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实践 D1947。 1.1 本规范涵盖长丝增强压敏胶带。 1.2 以英寸-磅或 SI 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个系统必须独立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组合值。 1.3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第 14 节的测试方法部分: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