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F2050-12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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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规定了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记要求,以促进乘员和护理人员安全使用手持式婴儿背带。
1.2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或滥用手持式婴儿背带而导致乘员发生事故的风险。
1.3 在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批准日期之后生产的任何手持式婴儿提篮均不得通过标签或其他方式表明符合本规范,除非其符合本规范中包含的所有要求。
1.4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无意解决因其他人与手持式婴儿背带中的儿童乘员互动而造成的事故和伤害,或因虐待和误用能够行走的儿童而造成的事故。
1.5 本消费者安全规范无意解决因在机动车辆中使用产品而导致的事故或伤害,也无意解决因制造商满足 FMVSS-213 或其他适用附加标准的认证要求而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关于儿童约束标准。
1.6 以英寸-磅为单位的数值应被视为标准值。括号中给出的值是 SI 单位的数学转换,仅供参考,不被视为标准。
1.7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消费者安全规范第 7 节的测试方法部分: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最近发布了两项新的测试标准:ASTM F2194-12b 阐述了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婴儿小床和摇篮的安全要求;ASTM F2236-12 阐述了对婴幼儿软背带的安全要求。 ...
2011年4月1日,新加坡新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CGSR)开始实施。CGSR将消费品分成的两类:第1类为适用ISO标准、IEC标准、EN标准或ASTM标准的消费品,这类产品必须符合对应的ISO、IEC、EN或ASTM标准的要求以及安全机构(Safety Authority)规定的附加安全要求;第2类为第1类消费品以外的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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