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民用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中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设计和审查内容。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能效测评机构对其性能效果进行评价,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颁发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并向社会公示。 ...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发展工业节能重点工程。加强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评价与标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建筑和城市供暖管网节能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着力增加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实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源审计制度。 ...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都要把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坚决不予通过;质量监督部门要严管工程质量,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市节能办要按照项目规划表加紧落实示范项目。...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单体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的,可同时享受国家绿色建筑财政奖励补助资金;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可同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财政奖励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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