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273-3:2013
铁路应用设施.仪表.第3部分:结构仪表

Railway applications - Gauges - Part 3: Structure gauges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6)


EN 15273-3:2013 发布历史

EN 15273-3:2013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3-05-01,并于 2013-05 实施。

EN 15273-3:201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65 铁路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5.020 铁路工程综合,45.060.01 铁路车辆综合。

EN 15273-3:2013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EN 13232-1:2003 轨道交通.轨道.道岔和通口.第1部分:定义
  • EN 13803-1:2010 轨道交通.轨道.轨道准直设计参数.轨道轴距1435 mm及更宽.第1部分:普通线路
  • EN 15273-2:2013 铁路应用设施.仪表.第2部分:车辆仪表
  • EN 50119:2009 轨道交通.固定装置.电气牵引架空接触线
  • EN 50367:2012 铁路应用 电流收集系统 受电弓和架空线之间相互作用的技术标准(实现免费接入)(纳入勘误表 2013年8月)

EN 15273-3:2013的历代版本如下:

 

本标准:定义了结构量规附近各种结构安装、验证和维护所需的各种型材;列出确定结构规格时需要考虑的各种现象;定义了一种可用于计算这些现象的各种概况的方法;列出确定轨道中心之间距离的规则;列出搭建平台时需要遵守的规则;列出了确定受电弓轨距的规则;列出了计算目录中结构量具所需的公式。 定义的轨距包括要测量和维护以允许机车车辆运行的空间,以及用于确定机车车辆大小以在一个或多个基础设施上运行而没有干扰风险的计算和验证规则。 该标准定义了证明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之间仪表兼容性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各方的责任: a) 对于基础设施: 1) 轨距间隙; 2)维护; 3)基础设施监控。 b) 对于机车车辆: 1) 运行中的机车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规格; 2) 随着时间的推移维持这种合规性。 这些标准中包含的轨距是作为欧洲铁路应用的一部分而开发的。 其他网络,例如区域、地方、城市和郊区网络,可以应用本标准中定义的轨距规定。 他们可能需要使用特定的方法,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 使用特定的机车车辆(例如:在两条轨道上运行的地铁、有轨电车等);使用发生在其他半径范围内;本标准中包含的目录仅包括部分仪表,并非详尽无遗。 每个网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定义规格。 1115273-3:2013 (英)

标准号
EN 15273-3: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5273-3:2013
 
 
引用标准
2008/57/EG-2008 EN 13232-1:2003 EN 13232-9+A1:2011 EN 13803-1:2010 EN 15273-2:2013 EN 50119:2009 EN 50367:2012
代替标准
EN 15273-3+A1-2016
被代替标准
FprEN 15273-3-2012

推荐


谁引用了EN 15273-3:2013 更多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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