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5-2014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和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5:Hand-held electric routers and trimmers


SN/T 1657.5-2014 发布历史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以下简称电动木铣和电动修边机)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的铣切木槽或刨削木边用的电动木铣与修整塑料层压板、木质胶合板或固定在衬底上的类似材料边缘的电动修边机的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式工具;--医疗用手持式工具(IEC 60601);--GB 4706.41涉及的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SN/T 1657.5-2014由行业标准-商品检验 CN-SN 发布于 2014-01-13,并于 2014-08-01 实施。

SN/T 1657.5-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64 电动工具。

SN/T 1657.5-2014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6年11月10日 SN/T 1657.5-200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 2014年01月13日 SN/T 1657.5-2014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和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SN/T 1657.5-2014



标准号
SN/T 1657.5-2014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13日
实施日期
2014年08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K64
发布单位
CN-SN
适用范围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以下简称电动木铣和电动修边机)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的铣切木槽或刨削木边用的电动木铣与修整塑料层压板、木质胶合板或固定在衬底上的类似材料边缘的电动修边机的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式工具;--医疗用手持式工具(IEC 60601);--GB 4706.41涉及的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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