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综合低温与低气压试验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在高山地区或飞机仪表盘上或导弹上使用的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
GB/T 12085.5-1989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89-12-29,并于 1990-08-01 实施,于 2011-05-01 废止。
GB/T 12085.5-198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N30 光学仪器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7.180 光学和光学测量。
GB/T 12085.5-1989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综合低温、低气压 于 2011-01-14 变更为 GB/T 12085.5-2010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5部分: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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