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咪唑乙烟酸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安全和验收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咪唑乙烟酸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咪唑乙烟酸原药。
HG/T 4810-2015由行业标准-化工 CN-HG 发布于 2015-05-11,并于 2015-10-01 实施。
HG/T 4810-201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G25 农药,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5.100.20 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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