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77-4:2000+A1:2008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8-11。
EN 1677-4:2000+A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80 起重机械,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53.020.30 起重设备附件。
EN 1677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锻钢或焊接钢主链节、中间主链节、主链节组件和 8 级至 132 t WLL 的下部终端链节的要求,主要用于: 符合 EN 818-4 钢丝的链条吊索绳索吊索 符合 EN 1492-1:2000、EN 1492-2:2000 标准的纺织吊索,用于提升物体、材料或货物。 EN 1677 的本部分不适用于手工锻造链节。 EN 1677 本部分涵盖的危险在第 4 条中确定。 附件 ZA 和 ZB 给出了与欧盟指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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