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093-9:1998+A1:2008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8-07。
EN 1093-9:1998+A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一种室内方法,用于测量机器中特定空气传播有害物质的污染物浓度参数,该机器位于测试室中并在规定条件下运行机器。 该方法仅适用于具有空气流量 3500 m3/h 的局部排气通风的机器和没有再循环空气的机器。 机器污染物浓度参数的测量可以用于: a) 机器性能的评价; b) 机器改进的评价; c) 具有相同预期用途的机器组内机器的比较(按功能和加工材料定义组); d) 同一组机器按照污染物浓度参数进行排序; e) 确定机器的污染物浓度参数的最新技术水平。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