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500-1:2006+A1:2009
行动式道路工程机械.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要求

Mobile road construction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 Common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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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500-1:2006+A1:2009
发布
2009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500-1:2006+A1:2009
 
 
引用标准
CR 1030-1-1995 EN 1050:1996 EN 12643:1997 EN 13309:2000 EN 286-2:1992 EN 3-7:2004 EN 60204-1:2006 EN 60529:1991 EN 61310-1:2008 EN ISO 2867:2008 EN ISO 3411:2007 EN ISO 3457:2008
被代替标准
EN 500-1-2006 EN 500-1/FprA1-2009
适用范围
EN 500的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式筑路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 EN 500系列适用于附录A中列出的移动式筑路机械。 当没有具体标准时,适用EN 500-1。 它规定了移动式筑路机械设计和制造的通用要求,以保护工人免受操作、装载、运输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健康危害。 本标准的第 2 至第 4 部分和第 6 部分给出了某些类型的移动式筑路机械的附加具体要求。 本标准的这一部分给出了所有类型的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的安全要求,并应与第 2 至第 4 部分和第 6 部分之一结合使用。 这些机器专用部分不重复第 1 部分的要求,而是添加或添加取代有关移动式筑路机械类型的要求。 第 2 至 4 和 6 部分中的机器特定要求优先于本标准的相应要求。 对于第 2 至 4 和 6 部分中未涉及的移动道路施工机械类型,EN 500-1 适用,如果这些机械可能出现额外的衍生风险,则必须考虑这些风险。 本欧洲标准涉及与移动道路施工机械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当它们按预期使用且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时(见第 4 条)。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适当的技术措施,以消除或减少第 4 条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所产生的风险。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 CEN 发布本欧洲标准之日后制造的机器。 1)在交通道路上行驶,适用国家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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