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对无线电发射台和产生电磁辐射干扰设施的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在1.5~30MHz频段内的无线电集中收信台(站)。
GB 13617-1992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2-08-19,并于 1993-09-01 实施,于 2013-04-01 废止。
GB 13617-199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M04 基础标准和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060.20 接收和发射设备。
GB 13617-1992 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于 2012-06-29 变更为 GB 13614-2012 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及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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