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9-94.21-2013
动物与动物产品. 第94部分:牛瘟,脚上,口上的疾病,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水疱病和牛脑病:禁止和限制出入. 第94.21节:来自有疯牛病风险地区的肉类,肉类副产品,和肉类食品的进口

Animals and Animal Products. Part94:Rinderpest,foot-and-mouth disease,newcastle disease,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african swine fever, classical swine fever, swine vesicular disease, and 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prohibited and res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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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CFR 9-94.21-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US-CFR-file
当前最新
CFR 9-94.21-2013
 
 
适用范围
肉类、肉类副产品和肉类食品,如 FSIS 在 9 CFR 301.2 中所定义,但适用于野牛的术语应具有与 9 CFR 301.2 中针对牛提供的含义相当的含义,且无骨骨骼肉除外满足第 94.18(b)(2) 条的条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和本部分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则可以从本分章第 92.1 条中定义的疯牛病风险未确定的地区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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