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散热和非散热试验样品高温(温度渐变和突变)和低气压综合试验的试验目的、试验设备、严酷度等级和试验程序。 本标准规定的综合试验通常只有在试验样品进行单一环境试验不能得出综合环境影响时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只适用于在试验期间能够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一次只能试验一个散热试验样品,散热试验样品一般应按GB 2423.2的规定在无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箱中进行。 本标准仅适用于气压大于1kPa的压力试验。 有关高度、压力和温度的关系见GB 1920。 GB 2423.2中有关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和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应用对比的指南也适用于本标准。 注:非散热试验样品的定义按GB2422中的规定,不应在低气压下测量其热点的温度。
GB/T 2423.26-1992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2-07-01,并于 1993-03-01 实施,于 2009-10-01 废止。
GB/T 2423.26-199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04 基础标准和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9.040 环境试验。
GB/T 2423.26-19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BM: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于 2008-12-30 变更为 GB/T 2423.2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BM: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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