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312-6:2017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7-03。
EN 12312-6:201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11 航空与航天用金属铸锻材料,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 在 EN 12312-6:2017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技术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第 4 条中列出的危险,这些危险在调试、操作和维护专门用于飞机除冰和清洗的除冰器和设备(具有除冰/防冰/按预期使用的洗涤液,包括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并且按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给出的规格进行操作。 它还考虑了当局、飞机和地面支持设备 (GSE) 制造商以及航空公司和处理机构认为必要的一些要求。 注 1:本欧洲标准不涉及与除冰/防冰操作有关的飞机安全。 飞机的任何除冰或防冰操作,哪怕是轻微的操作,都会直接影响起飞时的飞行安全。 预防飞行中结冰造成的航空事故主要涉及所使用的液体和方法,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涉及除冰或防冰设备的设计或操作。 这些航空方面受适用的民用航空法规 ICAO 9640-AN/940、飞机地面除冰/防冰操作手册和 EASA EU-OPS Subpart D 45 及其可接受的合规方式 (AMC) 控制,并涵盖在ISO 11076:2012(AEA 建议)。 本欧洲标准未涵盖它们。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 a) 具有固定或移动平台或铰接臂的自走式除冰机; b) 带有固定或移动平台或铰接吊杆的牵引式除冰器; c) 固定式除冰/防冰设备(例如配备飞机除冰/防冰液系统的固定吊臂、龙门或塔式起重机)。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d) 固定装置,例如独立储罐或加热和加注站,它们不是固定除冰设备的组成部分; e) 液压控制系统; f) 气动系统; g) 流量产生系统本身。 除 EN 1915-3 和 EN 1915-4 中的要求外,没有对噪声和振动提出额外要求。 注 2 EN 1915-3 和 EN 1915-4 提供了一般 GSE 振动和噪声要求。 本欧洲标准不涉及标准汽车底盘和停机坪上交通的危险。 EN 12312的本部分不适用于CEN发布本标准之前制造的除冰器和除冰/防冰设备。 EN 12312 的这一部分与 EN 1915-1、EN 1915-2、EN 1915-3 和 EN 1915-4 结合使用时提供了除冰器和除冰/防冰设备的要求。
如果间断使用除冰/防冰设备除掉/防止冰的积聚,则不会影响飞行;(2)中度结冰:积聚率很快,甚至短时间内就会构成危险,因此需要使用除冰/防冰设备或改航;(3)严重结冰:积聚率非常快,除冰/防冰设备也不能减少或控制危险,必须立即改航。这种情况需要向ATC报告。4、空中积冰天气和积冰概率云是积冰的主要天气现象。...
以系统集成为依托,武仪为某型飞机先后完成了固定翼飞机的结冰探测和除冰两个分系统产品的研制。该结冰探测分系统首次引入结冰速率探测和融冰效果监测理念,实现了闭环监控。防除冰系统攻克了加热垫加工工艺,解决了加热丝既要加热又要绝缘的难题。其控制配电部分采用双余度设计,为除冰任务配备了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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