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不适用于骨及血类等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NY/T 1513-2017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17-06-12,并于 2017-10-01 实施。
NY/T 1513-201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45 畜、禽产品。
* 在 NY/T 1513-2017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NY/T 1513-2017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由 NY/T 1513-2007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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