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C788-03(2015)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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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规范适用于核级硝酸铀酰水溶液或不超过 58201;% 235U 的晶体,用于随后制造成六氟化铀(用于浓缩工厂的原料)或直接转化为氧化铀(用于反应堆) )。 1.2本规范旨在为核工业提供硝酸铀酰水溶液或晶体的通用标准。它认识到制造方法及其随后要经历的过程的多样性。因此,预计可能有必要通过购买者和制造商之间的协议包括补充规格限制。根据硝酸铀酰是否要转化为六氟化铀用于后续处理,不同的限值是适当的。
1.3 本规范的目的是:(a) 定义商业标准硝酸铀酰的杂质和铀同位素限值,以及 (b) 定义再加工硝酸铀酰(或再加工和商业标准的任何混合物)的附加限值硝酸铀酰)。对于此类硝酸铀酰,可能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以确保不会对员工、工艺设备或环境造成额外危害。
1.4 本规范的范围并未全面涵盖预防临界事故、健康和安全或运输的所有规定。遵守本标准并不免除用户遵守所有国际、联邦、州和地方有关加工、运输或任何其他使用硝酸铀酰的方式的法规的义务。美国政府文件的一个例子是《联邦法规》第 10 篇第 50 部分(最新版)。 1.5 以 SI 单位表示的值被视为标准值。本标准不包含其他计量单位。
1.6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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