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747:2015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5-09。
EN 16747:201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U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03.220.40 水路运输,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在 EN 16747:2015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是一项服务标准,规定了作为港口和海上安全服务提供商的商业法和贸易下的安全服务提供商和/或其独立分支机构和机构的组织、流程、人员和管理的质量要求。 本欧洲标准根据采用该标准的每个国家 CEN 成员境内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进行适用。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受特定规则和条件和/或与特定高风险情况和/或使用重型武器和/或特殊训练和/或政府相关的私营保安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监督,例如与盗版有关的安全服务。 如果国家层面不存在此类特定规则和/或条件,则可以适用本欧洲标准。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公共和私人客户或买家要求和签订的港口内和港口内以及与海事活动有关的安全服务的质量标准。 因此,该欧洲标准适用于选择、归属、授予和审查最合适的港口和海上安全服务提供商。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