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4276-2:2007+A1:2011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1-02。
EN 14276-2:2007+A1: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74 压力容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27.080 热泵,27.200 制冷技术。
* 在 EN 14276-2:2007+A1:2011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制冷系统、热泵以及二次冷却和加热系统的固定管道的材料、设计、制造、测试和文件要求。 这些制冷系统和热泵系统在本标准中被引用为 EN 378-1 中定义的制冷系统。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管道,包括焊接或钎焊附件,直至并包括法兰、螺纹、焊接或钎焊连接器,或适用于连接管道或其他元件的第一个圆周接头处待焊接或钎焊的边缘。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在制冷循环的各个阶段保护管道的安全附件的选择、应用和安装。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以下管道: ——由用于冷却或加热空气的管道组成的热交换器,其中管道方面占主导地位; ——集成到组件中的管道(例如独立系统、冷凝装置); ——现场安装管道。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内部压力低至 -1 bar 的管道,以考虑在充注制冷剂之前对管道进行抽空。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 EN 13480-3 中定义的与制冷系统相关的机械负载条件和热条件。 它适用于符合最高允许温度的管道,在该温度下,材料的标称设计应力是使用 EN 14276-1:2006+A1 或按照本欧洲标准中的规定得出的。 此外,按照该标准设计的管道的最高设计温度不超过 200 °C,最大设计压力不超过 64 bar。 在这些限制之外,应使用 EN 13480 来设计、施工和管道检查。 在这些情况下,还需要考虑 EN 14276-1:2006+A1 简介中指出的制冷设备的独特性质。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主要承压部件由第 4 条和 EN 14276-1:2006+A1 中定义的金属延性材料制成的管道。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