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0.01 质量综合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427 条与 质量综合 相关的标准,共 29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价实施   4.1 评价方案设计   4.2 评价方式   4.3 评价周期   4.4 评价内容   4.5 工作流程   4.6 评分计算   5 评价结果及应用   5.1 服务质量等级划分   5.2 报告框架   5.3 结果应用   附录 A(规范性)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表   附录 B(规范性) 管道燃气服务保障能力测评表   附录 C(规范性) 瓶装燃气服务保障能力测评表   附录 D(规范性) 车用燃气服务保障能力测评表   附录 E(规范性) 管道燃气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录 F(规范性)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录 G(规范性) 车用燃气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Evaluation of service quality of urban gas enterprises

ICS
03.120.01
CCS
D451
发布
2024-03-08
实施
2024-05-01

Quality infrastructure "one-stop" service online platform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institutions settled in

ICS
03.120.01
CCS
A00
发布
2024-02-23
实施
2024-02-29

本文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陕西省省情,从环境、社会、治理3个维度构建陕西省国有企业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为陕西省国有企业开展ESG信息披露提供基础框架,促进陕西省国有企业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Disclosur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Shaanxi Province

ICS
03.120.01
CCS
L722
发布
2024-02-20
实施
2024-02-20

Quality infrastructure "one-stop" service center (statio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1-30
实施
2024-01-30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商务体感验货通用评价规范的评价总则和评价过程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模拟消费者通过体感体验对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商品进行评价,各平台或各组织可根据自身品质管理需要使用。

General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omatosensory inspection in E-commerce

ICS
03.120.01
CCS
M745
发布
2024-01-25
实施
2024-02-01

BS EN IEC 62508 Guidance on human aspects of dependability

ICS
03.120.01
CCS
发布
2024-01-19
实施
2024-01-19

Cultivation of Manufacturing Brand Enterprises Part 2: Evaluation Standards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1-17
实施
2024-07-01

Manufacturing Brand Enterprise Cultivation Part 1: Cultivation Guide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1-17
实施
2024-07-01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要求的内容、要求、方法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各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工作。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ICS
03.120.01
CCS
C419
发布
2024-01-15
实施
2024-01-20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management of “same line, same standard and same quality”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3-12-31
实施
2024-01-31

日照市优质产品基地认定,也可作为日照市优质产品基地创建的依据

Rizhao City Quality Product Base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3-12-29
实施
2024-01-29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创新能力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评价分级等。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创新能力的评价活动。

Standards for evaluation of quality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of food-related products

ICS
03.120.01
CCS
S9490
发布
2023-12-28
实施
2024-01-04

本文件规定了无障碍环境评价规范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市、县、镇、乡、村中新建、扩建、改建的无障碍环境的评价活动。其中市指地级及以上的市;县(县级市)指县城;镇指镇建成区;乡指乡建成区;村指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所在自然村或社区等。地级及以上的市、地级及以上市的区执行市工作标准,县(县级市)、镇执行县工作标准,乡、行政村执行村工作标准。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ICS
03.120.01
CCS
S9490
发布
2023-12-28
实施
2024-01-04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小食坊示范点的评价和认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valuation of Snack Shop Demonstration Sites

ICS
03.120.01
CCS
X 00
发布
2023-12-26
实施
2024-02-01

Standards for evaluation of "Village Network Co-construction" electric power convenience service demonstration sites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3-12-22
实施
2024-01-22

Rural Electrification Evaluation Index Guide

ICS
03.120.01
CCS
A 00
发布
2023-12-22
实施
2024-01-22

4 质量提升 4.1 质量提升的目标 4.1.1 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高科技产品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 4.1.2 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传统优势产品实现价值链升级,高科技产品的质量效益特性更加明显,科技、创新等为要素的质量竞争型产品规模显著扩大。 4.2 质量提升的实施 企业应以GB/T19001为基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PDCA循环进行质量管理,建立企业的标准化体系,同时努力建设企业质量文化,强化质量意识,达到质量提升的目的。 5 防爆电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5.1 总则 防爆电气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的防爆电气质量管理体系。 5.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2.1 企业应根据质量体系的要求建立与实际质量管理机构一致的组织机构图。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 5.2.2 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应齐全、完善、合理,现行有效。 5.2.3 根据企业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并有效受控。  5.3 资源 5.3.1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适宜的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设施和环境。 5.3.2 企业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5.3.3 企业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工艺装备和工位器具,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5.3.4 对于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应确保外部资源的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保存与外部资源相关的记录,如合同协议、使用记录等,租赁的周期应不小于产品认证周期。 5.4 文件和记录管理 5.4.1 文件管理 5.4.1.1 企业应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技术文件和资料(如产品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图纸、工艺文件等)的受控管理,包含对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的规定。 5.4.1.2 严格按照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使技术文件和资料有完整的可追溯记录。 5.4.1.3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行业质量准则要求的文件和记录、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5.4.1.4  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的内容,应有必要的图纸、产品标准、关键件清单、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5.4.1.5 保证所有与防爆电气产品生产相关的图纸和文件与行业认证机构审核备案的文件一致。 5.4.1.6 定期核查所有认证证书、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规范的有效性。 5.4.2  记录管理 5.4.2.1  企业应建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管理要求。  5.4.2.2 企业的各类记录应进行有效控制,内容应规范、合理,记录的信息应清晰、全面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5.4.2.3 各种记录保存期应符合各认证机构的要求。  5.4.2.4 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应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 5.4.2.5 用电子方法保存的记录,应进行安全备份,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5.5 采购与关键件控制 5.5.1 采购控制 5.5.1.1 企业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 5.5.1.2 企业应建立合格供(外协)方名录和质量档案,并现行有效。 5.5.1.3 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供方评价。 5.5.1.4 采购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相关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保存相关记录。 5.5.1.5 采购物品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 5.5.2 关键件控制 5.5.2.1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按技术要求对关键件进行检验或验证,确保与认证备案的技术要求一致。  5.5.2.2 关键件的质量特性,应选择适当的控制方式以确保持续满足关键件的技术要求,以及最终产品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5.5.2.3 当从经销商采购关键件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采购关键件的一致性、可追溯性并持续满足其技术要求(如签订技术协议、验证等方法)。 5.5.2.4 对委托加工的关键件,参照采购方式进行控制,并对外协件加工所需的图样、技术要求、工装模具(必要时)、加工工艺(必要时)等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外协件满足其技术要求。 5.5.2.5 对外购(协)件的入厂检验,可采取到外购(协)厂监督检验或入厂抽检方式进行控制,且应在相应文件中明确具体方式和要求。 5.6 生产过程控制 5.6.1 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操作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建立设备台账等,重要设备应有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应建立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工艺装备验收验证制度等,工装验证计划应有记录。 5.6.2 企业在防爆电气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一般包括工艺路线明细表、工艺过程卡、装配工艺卡、零件加工工艺卡、外协件明细表等。 5.6.3 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应与认证机构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5.6.4 工艺路线明细表(工艺流程图)应标识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等。 5.6.5  对影响产品安全性能、一致性的关键工序,应制定关键工序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5.6.6 关键工序的参数应进行监视、测量。 5.6.7  产品生产对环境有要求的,应保证生产环境满足要求。 5.7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5.7.1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5.7.1.1 企业应配备满足产品性能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并量值溯源。 5.7.1.2 经量值溯源合格的仪器设备应施加有效性标识,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5.7.1.3 保存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记录。 5.7.1.4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校准或检定时,应对外部机构的能力满足要求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关能力评价结果。 5.7.1.5 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功能检查并保存功能检查的结果记录及仪器设备失效时采取措施的记录。 5.7.2 例行检验 5.7.2.1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对例行检验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包括检验项目、要求满足经认证机构审核的产品企业标准要求。 5.7.2.2 对原材料的入厂检验、产品的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进行控制,保证未经检验的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零部件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7.2.3 产品检验环境、检验设备的精度和能力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满足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要求。  5.7.2.4 企业应有关键件、外购(协)件、关键工序、产品出厂的检验规程,规程应明确抽样基数、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判定规则等。 5.7.2.5 例行检验委托外部实施时,确保外部机构的能力满足检验要求,并保存相关能力评价结果,把委托机构列入合格供方。 5.7.3 确认检验 5.7.3.1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对确认检验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包括检验频次(一般一年一次)、项目、要求满足经认证机构审核的产品企业标准要求。  5.7.3.2 确认检验可以是:企业自行检测、国家抽查、地方抽查、企业委托实验室检验。 5.8 不合格品的控制 5.8.1 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识别、评定、记录等要求及不合格品处置人员的职责权限,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5.8.2 对于采购(外协)、生产、检验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采取标识、隔离、处置等措施;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5.8.3 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跟踪验证。  5.8.4 企业应确保不满足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售。对于已出厂产品,获知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和用户,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跟踪的不合格品,应通过公开出版物、网站向社会公告。  5.8.5 保存相关不合格品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 5.9 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5.9.1 变更控制 5.9.1.1 企业应建立变更制度,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变更(如工艺、生产条件、关键件、产品结构等)进行控制。 5.9.1.2 涉及到认证机构备案的技术文件变更,须提交变更申请,待认证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5.9.1.3 保存相关变更记录。 5.9.2 一致性控制 5.9.2.1 企业应从采购、外协、生产、工艺、检验、交付等环节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按照认证机构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行业质量准则要求。 5.9.2.2 企业应在产品生产、检验和交付的全过程中进行有效识别,保证重要组成部分的可追溯性。 5.10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5.10.1 企业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  5.10.2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其相关的过程、结果应按计划进行,每年至少1次,并涵盖与质量相关的所有部门。  5.10.3 企业应有纠正预防措施。 5.11 投诉与服务 5.11.1 应建立投诉与服务制度,规定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处理和服务的程序,并规定因产品缺陷发生投诉时所采取产品召回等措施。  5.11.2 应有专人负责进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和服务。所有投诉、调查的信息应向质量负责人汇报。  5.11.3 所有投诉都应登记与审核,与产品质量缺陷有关的投诉,应详细记录投诉的各个细节,并进行调查。  5.11.4 投诉调查和处理应有记录,并注明所查相关批次产品的信息。 6 PDCA循环质量管理体系 6.1 企业根据PDCA建立循环质量管理体系。 6.2 企业应在与质量有关的关键环节建立PDCA。 6.3 企业应建立PDCA管理机构。对PDCA工作进行决 策、实施、监督和改进。 7 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7.1 企业根据GB/T15496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7.2 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核心,以管理标准为支持,以工作标准为保障的企业标准化体系。设立企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7.3 企业应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制定的标准应优于国家、行业标准。 7.4 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7.5 企业进行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并适时的将研究成果 转化为相关标准。  8 质量文化建设  8.1 质量文化建设包括质量核心价值观、质量信用和质量改进活动。 8.2 企业应建立质量文化领导机构。对质量文化工作进行决策、实施、监督和改进。

Quality Improvement Guide for Explosion-Proof Electrical Enterprises

ICS
03.120.01
CCS
C351
发布
2023-12-19
实施
2023-12-30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和质量安全监管衔接联动工作(简称联动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监管部门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工业产品质量问题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简称经营主体)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对于出现工业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主体,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Specifications for the linkage between industrial product quality technical assistance and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ICS
03.120.01
CCS
C419
发布
2023-12-18
实施
2024-01-01

Standards for upgrading and upgrading of small food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workshops

ICS
03.120.01
CCS
X 00
发布
2023-12-15
实施
2024-01-15

Standards for evaluation of small food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workshop demonstration sites

ICS
03.120.01
CCS
X 00
发布
2023-12-15
实施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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