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0 机械安全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219 条与 机械安全 相关的标准,共 82

本标准规定了由机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质对健康的风险的控制原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只是因其爆炸、可燃、放射性或因其处在极限温度、压力下产生的状态而有害健康的物质。

Safety of machinery--Reduction of risks to health from hazardous substances emitted by machinery--Part 1: Principle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machinery manufacturer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1-12-13
实施
2002-08-01

本标准为确定适用的验证程序规定了一个引导选择与危害性物质排放有关的关键因素的方法。

Safety of machinery--Reduction of risks to health from hazardous substances emitted by machinery--Part 2: Methodology leading to verification procedure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1-12-13
实施
2002-08-01

本标准规定在人机接口对暴露人员用视觉、听觉和触觉方法指示有关安全信息的要求。 它规定颜色、安全标志、标记和其他警告的方法,是为指示危险状态、危害健康和对付事故而设计的。为促进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监控,也规定指示器和操作件使用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编码方法。 本标准基于IEC 60073用颜色和替换方法编码,但不限于电工领域。

Safety of machinery indication,marking and actuation. Part 1: Requirements for visual,auditory and tactile signal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机械标志的要求。 本标准对机械识别标志、机械和电气危险相关的安全标志、为避免由于不正确连接造成危险用的标志做出一般规定。

Safety of machinery indication,marking and actuation Part 2: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0-10-17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14岁(含14岁)以上的人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和阻止其自由进入的距离。 这些安全距离仅适用于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而且经风险评价认为,上肢不可能触及危险区的场合。

Safety of machinery Safety distances to prevent danger zones being reached by the lower limb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0-07-24
实施
2000-12-01

本标准规定了人类工效学数据及其在确定表面温度限值和评价烧伤风险时的应用。 在GB/T 15706的适用范围内,本标准适用于机械的热表面,在正常使用期间该表面是能接触的或是可能触摸到的。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有关情况的数据,在该情况下,裸露皮肤和热表面间的接触会烧伤或是可能引起烧伤。这些数据可供烧伤风险评价。 本标准还提供了用于确定防止皮肤烧伤的热表面温度限值的数据,该数据也可用于专业机械标准的制定,其中要求把温度限值作为风险评价结果。 本标准的数据适用于相对人体皮肤有较高热容量的物体表面。 本标准不适用于大面积皮肤(大约占全身皮肤的10%或更多)和热表面接触的情况。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头部10%以上皮肤的接触,或导致面部重要部位烧伤的接触。 本标准适用于成年人的健康皮肤。 本标准未提供防止疼痛的数据。

Safety of machinery-Temperatures of touchable surfaces-Ergonomics data to establish temperature limit values for hot surface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2000-07-24
实施
2000-12-01

本标准规定了木工机床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木工手提机外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制造的所有木工机床(以下简称机床)。

Woodworking machines-Safety code

ICS
13.110
CCS
J65
发布
2000-02-18
实施
2000-06-01

本标准规定了气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设计、制造管理、使用、检查与维修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轻便式工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动机械设备。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neumatic tools

ICS
13.110
CCS
C68
发布
2000-01-05
实施
2000-06-01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梯子的一般设计特征、要求和试验方法。它不适用于专业梯子,如消防用梯子和移动式梯子。

Ladders--Part 2: requirements,testing,marking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梯子的一般术语、定义及设计特征。这些对梯子的安全性,搬运和制造及使用信息的编写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梯子,不适用于专业梯子,如消防用梯子、移动式梯子等。 设计的各种梯子在工作位置能承受的最大垂直静负荷为1500N。

Ladders-- Part 1: terms,types,functional size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有、无防坠落装置的单立柱或双立柱固定式梯子的安全要求和预防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作为进入机器通道的固定式梯子。该梯子可以是: --机器的组成部分; --固定到机器上的; --固定到机器附近的其他构件上的。 对于作为进入机器通道的梯子的选择,见GB17888.1。

Safety of machinery--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s and industrial plants-- Part 4: fixed ladder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直梯段楼梯和阶梯的安全要求和预防设施。楼梯和阶梯的定义见GB17888.1。 本标准对护栏、楼梯、阶梯、平台、工作平台、通道和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场所都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众可以进入的场所。

Safety of machinery--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s and industrial plants-- Part 3: Stairways,stepladders and guard-rail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目标是防止坠落和滑倒的安全设施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步行者进入固定式机械或移动式机械而设计的固定设施。 如果水平通道与特殊进入设施(如紧急出口或残疾人通道)相结合使用,除本标准外,还可采用一些附加要求。

Safety of machinery--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s and industrial plants-- Part 2: Working platforms and gangway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GB/T15706.2-1995中所述的安全进入机械的一般要求。标准的这一部分给出了当需要进入机器而不能直接由地面或地板进入时,选择进入设施的建议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固定进入设施的所有机械(固定式和移动式),本标准特别适用于作为机器整体组成部分的进入设施。 在没有特定标准或国家法规的情况下,本标准也适用于进入安装在建筑物内作为建筑物一部分的机械设施。尤其适用于成套运行的大型机组构成的工厂(例如发电厂、造纸厂、炼钢厂、石油化工厂等)。 注:在大型机器的情况下,当进入设施(如楼梯等)是建筑物的主要部分或机械的一部分难以决定时,使其他要求可能被满足(例如建筑物的撤离路线等)也可采用本标准。 本标准也适用于不是永久固定于机器上,而对于机器的某些操作(如更换造纸机的毡垫)可以将其拆除或移到旁边去的进入设施。 本标准不适用于提升装置或专为提升人或其他专门装置而设计的可移动的升降平台。 本标准所涉及的重大危险见第4章。

Safety of machinery--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s and industrial plants-- Part 1:Choice of a fixed means of access between two level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9-10-18
实施
2000-10-01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General rules f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

ICS
13.110
CCS
C68
发布
1999-05-14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规定了牛头刨床安全防护的主要技术要求、措施和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刨削长度为200~1.000mm的牛头刨床。

Shaping machine--Safeguarding specification

ICS
13.110
CCS
C66
发布
1998-11-18
实施
1999-09-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各种能量形式的(如电的、液压的、气动的或机械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的最低安全要求及标志、使用信息和试验要求。这种压敏垫和压敏地板可以带或不带重调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两种类型的压敏垫和压敏地板: a)为感测人体质量大于或等于30kg的; b)为感测人体质量大于或等于15kg而小于30kg的。

Safety of machinery--Pressure sensitive protective device--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and testing of pressure sensing mats and pressure sensing floor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8-08-12
实施
1999-07-01

本标准适用于人和家畜对来自装置和设备的电击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Common aspects for installation and equipment

ICS
13.110
CCS
C68
发布
1997-10-16
实施
1998-11-01

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其使用者(如标准的制定者和机械设计者)能避免挤压的危险。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各部位相应的最小间距,适用于以此方法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 本标准仅适用于来自挤压危险的风险,不适用于其他可能的危险,例如冲击、剪切和卷入等危险。 注:对于冲击、剪切和卷入等危险,必须采取其他的措施。

Safety of machinery--Minimum gaps to avoid crushing of parts of the human body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7-07-07
实施
1998-02-01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3岁以上(含3岁)人的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仅适用于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

Safety of machinery--Safety distances to prevent danger zones being reached by the uppar limbs

ICS
13.110
CCS
J09
发布
1997-07-07
实施
199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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