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815 条与 核电站、安全 相关的标准,共 121 页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参数显示系统(SPDS)的功能设计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参数显示系统的设计。
Functional design criteria for safety parameter display system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的辅助控制点的设计要求。本标准包括人机接口的功能选择、设计和组织。 本标准还规定了对系统检验和核准辅助控制点设计的程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公布后开始初步设计的核电厂辅助控制点。
Design criteria for supplementary control point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控制室的功能设计、人机接口要求、控制室人员配备操作规程和培训大纲的功能接口要求;还规定了检验与核准功能设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控制室的设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设的或通常无人管理的控制系统,如:控制室外的停堆系统、放射性废物处理控制系统、应急响应设施等。
Design for control rooms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核反应堆保护系统用于非安全目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反应堆保护系统,尤其适用于保护系统与其他非保护系统或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 a.保护系统传感器与被监测的物理变量之间的实体连接(如温度计套管、中子探测器的慢化介质等); b.保护系统与反应堆控制棒或其他安全机械之间的电气连接; c.供给保护系统能源的配电系统(电源母线)和气源的电的和气的连接。
Nuclear reactor use of the protection system for non-safety purpose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监测仪表必须遵守的最低限度的设计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监测现场环境、过程和设备状态的事故监测仪表。
Criteria for accident monitoring instrumentations in nuclear power generating stations--Criteria for instrumentations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过程变量、监测单个安全系统和安全重要的其它系统状态变量的选择准则,以及监测设备的部分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现场环境、过程和安全有关设备状态监测仪表。
Criteria for accident monitoring instrumentations in nuclear power generating stations--Criteria for functions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壳构筑物上的电气贯穿件在设计、计算、加工、装配、试验、安装和维修中要满足的工程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壳上的电气贯穿件。 本标准中,电气贯穿件包括: a.在安全壳内侧和安全壳外侧最近连接点之间的电气导体(贯穿导件); b.用于这种导体电气绝缘的部件; c.用于这种导体组件的耐压、气密和耐温的壳体以及用于使它与安全壳墙壁相连接的部件; d.用于监测气体泄漏的永久性的连接装置。 以下部件不属于电气贯穿件: a.用于固定贯穿件的安全壳墙壁的部件,例如用螺栓或管子连接的密封件或需要焊接的预埋管; b.连至贯穿件导体或连接器的外部电缆和导线; c.终端部件,例如电缆线鼻子或电缆头,或固定在电缆或连接导线上的焊接套管; d.临时连到贯穿件上的泄漏试验装置或抽气装置。 对与贯穿件相连接的外部电路的要求或对安全壳构筑物的要求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Electrical penetration assemblies in containment structure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水冲洗作业时应遵守的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冲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地区、交流额定电压10~220kV电力设备的带电水冲洗作业(不包括固定式水冲洗)。
Regulation of hotwashing for electric power apparatus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辐射屏蔽检测大纲的一般原则,必须的辐射检测项目以及对所使用的辐射测量仪器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陆地固定式轻水堆核电厂,对于核供热厂亦可参照使用。
Program for testing radiation shields in light waterreactors (LWR)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事故和事故后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连续监测设备的特殊要求,包括设计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监测核电厂事故和事故后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惰性气体的连续监测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制样和实验室分析方面的设备。
Radiation monitoring equipment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2: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ly mo-nitoring radioactive noble gasses in gaseous effluents
本标准规定了硅(锂)X射线探测器系统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测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带有液氮贮存容器的室内用硅(锂)X射线探测器系统,但不适用于扫描电镜的、便携式或非液氮冷却硅(锂)X射线探测器系统。
Si(Li) X-ray detector system
本标准规定了部分耗尽金硅面垒型探测器(简称探测器)的分类、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部分耗尽金硅面垒型探测器(不包括位置灵敏探测器)。锂漂移金硅面垒型探测器也可参照执行。
Partially depleted gold silicon surface barrier detectors
本标准规定了碘化钠(铊)闪烁探测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碘化钠(铊)闪烁体和光电倍增管组成的碘化钠(铊)闪烁探测器(以下简称闪烁探测器)。
Scintillation detectors of sodium iodide (thallium)
本标准规定了探测γ射线的圆柱式盖革-弥勒计数管(简称G-M计数管)的分类、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探测γ射线的有机计数管(简称有机管)和卤素计数管(简称卤素管)。
G-M counter tubes for detecting γ radiation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退役放射性物项的去污,其它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Decont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radioactive items in decommissioned nuclear power plants
适用于压水堆和重水堆核电厂在运行阶段重要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涂层等的监测与缺陷处理活动,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考使用。
Guidelines for Monitoring and Defect Treatment of Important Structure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适用于核电厂退役工程信息收集与管理,其它反应堆退役可参照执行。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nuclear power plant decommissioning projects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分级和管理要求。其他堆型核电厂及核设施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Quality assurance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phase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PSA应用,其他堆型的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Level 1 probabilistic safety assessment applied to nuclear power plants Part 13: Process and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SA application
适用于非事故关闭的压水堆核电厂退役放射性物项拆除工作,因事故而关闭的压水堆核电厂和其他堆型的核电厂退役放射性物项拆除要求可参照执行。
Requirements for the removal of radioactive items from decommissioned nuclear power pl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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