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560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300 条与 相关的标准,共 20

本标准规定了适配中心软件适配测试服务成本的构成,提供了软件适配测试服务成本度量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适配中心软件适配测试项目的服务成本预算、项目决算以及适配测试相关合同的编制,同时也适用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单位的内部适配测试成本测算。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cost measure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novation adaptation center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9-15
实施
2023-09-15

本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范围:本部分主要规定了用于中英双向机器翻译产品应具有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中英双向机器翻译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评估和验收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部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本部分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符号和缩略语:给出了本部分需要界定的符号和缩略语。 (5)总体要求:提出了中英双向机器翻译产品评测的总体要求,并阐明了功能点总体框架。总体框架共包含6个一级功能点,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总体要求、技术要求。 (6)技术要求:针对总体框架中的各一级功能点进行扩展和详细描述,共得到5个二级功能点,0个三级功能点。其中,功能点类型分为“必选”和“可选”两种,“必选”指需要数据目录管理工具支持的功能,“可选”指推荐数据目录管理工具支持的功能。本部分共提出5个必选二级功能点,0个可选三级功能点。

Machine translation product capability evaluation—Chinese-English two-way machine translation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methods

ICS
35.080
CCS
I6560
发布
2023-09-01
实施
2023-09-01

本文件给出了基于区块链的服务信用追溯应用的原则、框架、相关方和关键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信用领域区块链系统信用数据追溯功能的构建与实现。

Blockchain Service Credit Credit Traceability Application Guide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8-31
实施
2023-08-31

本文件确立了服务信用领域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实施框架,给出了实施过程,提供了智能合约在服务信用场景中的应用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信用区块链平台智能合约功能的建立、实现和验证。

Blockchain Service Credit Smart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Guide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8-31
实施
2023-08-31

本文件给出了区块链服务信用的数据交换方式、数据元属性与描述规则和数据交换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相关方开发、建设及使用区块链服务信用数据交换功能。

Blockchain service credit data exchange rules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8-31
实施
2023-08-31

本团标制订了信创软件开发过程中所有工作量对应成本的总和,通过软件规模和工作量的依次测算进而得到成本的测算结果,涵盖了新建系统,终端适配,系统改造和代码重构等不同的信创软件项目。

Specification for cost estimating of softwar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novation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8-25
实施
2023-09-01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估内容要求  4.1 基本要求  4.2 大数据产品要求 5 大数据产品评估组织实施  5.1 大数据产品评估要求  5.2 大数据产品评估流程 6 管理与监督 6.1 评估管理  6.2 监督 参考文献 

Big Data Produc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7-20
实施
2023-07-20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大数据企业要求 4.1 概述  4.2 基本资格要求 4.5 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要求  4.6 产品和服务 4.7 企业诚信  4.8 评估流程  5 大数据企业评估要求  5.1 评估实施要求  5.2 评估结果的应用  6 监督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大数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 参考文献 

Specification of evaluation for big data enterprise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7-20
实施
2023-07-20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电影系统研发服务的管理要求、服务活动要求和服务结果要求,以及服务认证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certification of digital cinema system research & development

ICS
37.060.99
CCS
I6560
发布
2023-07-18
实施
2023-07-18

       本文件规范了天津市属地化组织有效的建立、实施、运行和持续改进数据合规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可用于组织对数据合规管理体系的自我评价、二方审核和第三方认证。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环境 5 组织各层级作用 6 策划 7 支持 8 运行 9 绩效评价 10 改进 参 考 文 献 

Local data compliance requirements standards

ICS
35.240.70
CCS
I6560
发布
2023-07-09
实施
2023-08-01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追溯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结果表示。 本文件适用于对食品追溯系统开发商、食品追溯技术服务商、食品追溯应用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的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

Evaluation method of food traceability information system

ICS
67.040
CCS
I6560
发布
2023-07-01
实施
2023-08-01

本文件规定了软件工程造价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过程、评估实施、调整优化和控制监督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软件工程造价评估。

Software Engineering Cost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ICS
35.080
CCS
I6560
发布
2023-06-30
实施
2023-07-01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分类规则、分级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转型潜在需求方选择合适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也可为监管方、评价方认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提供依据。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service providers

ICS
35.2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3-06-29
实施
2023-07-01

IETP相关术语定义及缩略语。

Product Interactive Electronic Technical Publication Data Dictionary

ICS
35.240.50
CCS
I6560
发布
2023-06-21
实施
2023-08-01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则及图例 4.1 基本规则 4.2 数据模块图例 5 数据要求 5.1 概述 5.2 服务公告信息 6 管理信息 6.1 概述 6.2 服务公告管理信息 7 材料信息 7.1 概述 7.2 服务公告材料信息内容

Product Interactive Electronic Technical Publication Service Bulletin Data Module Requirements

ICS
35.240.50
CCS
I6560
发布
2023-06-21
实施
2023-08-01

本文件确立了区块链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规定了各级服务能力在组织、人员、技术、资源、管理过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a)区块链服务组织建立服务能力体系; b)区块链服务提供方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 c)区块链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区块链服务提供方; d)第三方评价和认定区块链服务能力。

Blockchain—Service capability maturit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ICS
35.030
CCS
I6560
发布
2023-05-31
实施
2023-06-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定义、分类以及评估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资格条件、通用条件(业务 收入构成、数据守规程度、数据管理能力、数据技术能力、数据安全能力、数据创新能力、数据价值能 力、数据产品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评估要求以及监 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评估及监督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0685-2021 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据 data 数据是指对客观事件进行记录并可以鉴别的符号,是对客观事物的性质、状态以及相互关系等进行 记载的物理符号或这些物理符号的组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定义,数据是指任何以 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3.2 企业 enterprise 企业一般是专指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本标准“企业”泛指所有各类单  位,既包括工商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科研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 3.3 生产要素 production    factors 生产要素是指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是进行物质生产所必需的一切要素及其环境条件。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类。 3.4 数据资产 data asset 数据资产是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进行计量的,为企业带来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 [来源:GB/T  40685-2021,3.1, 有修改] 3.5 数据要素型企业 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以数据为生产要素的企业,即把数据作为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所必须具备 的社会资源的企业。 数据要素型企业按照数据供求关系可分为需求型数据要素型企业、供给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混合型 数据要素型企业三类,按照数据业务特点可分为技术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服务型数据要素型企业、应用 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3.6 需求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demand   type-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需求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开展主营业务活动需要利用数据,对数据的依赖度超过50%。需求 型数据要素型企业也称消费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3.7 供给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supply    type-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供给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以提供数据或其衍生产品或服务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收入占比超过 50%。供给型数据要素型企业也称生产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3.8 混合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mixed    type-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混合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开展主营业务活动需要利用数据,对数据的依赖度超过50%,同时 还提供数据或其衍生产品或服务为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收入占比超过20%。 3.9 技术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technical     oriented-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技术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提供数据技术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如开展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 加工、数据传输、数据分析、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等业务的企业及提供数据相关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的 企业。 3.10 服务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service      oriented-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服务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为数据利用与价值发挥提供第三方服务,如数据中介经纪、数据合规 咨询、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安全评估、数据托管、数据公证、数据人才培训等业务的服 务型企业。 3.11 应用型数据要素型企业 application      oriented-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应用型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其使用数据带来生产模式转变、产出效率提升等深度变化,如从事数字 金融、数字商贸、数字农业、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活动的企业。 3.12 数据依赖度 data dependency 数据依赖度是指企业对数据的依赖程度,数据依赖度可采用定量、定性两种方式描述: 定量方式:数据依赖度等于依赖数据的业务规模除以全部业务规模; 定性方式:数据依赖度采用德尔菲法评价,对应定量依次划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数据依赖度定性等级 数据依赖度定量区间 基本含义 5 非常高 100%~80%) 企业离开数据无法生存 4 高 (80%~50%) 企业离开数据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3 中 50%~30%) 企业离开数据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2 低 30%~10%) 企业离开数据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非常低 10%~0%] 企业离开数据对生产经营基本无影响 3.13 数据赋能度 data enabling degree 数据赋能度是指企业利用数据实现赋能的深度,数据赋能度采用定性方式描述: 等级 数据赋能度定性等级 基本含义 5 使能级/数字文明级 企业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使其充分赋能生产经营 4 挖掘级/管理赋能级 企业能够挖掘数据价值,支撑生产经营及决策 3 分析级/业务赋能级 企业能力利用数据诊断问题,展现分析生产经营效果 2 监测级/泛在联接级 企业利用数据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事实 1 初始级/烟囱孤岛级 企业有数据但忽视数据存在,未利用数据支持生产经营活动 3.14 数据自给率 data    self-sufficiency    rate 数据自给率是指企业通过自身手段满足自身数据需求的程度,数据自给率等于自产自用数据的数据 量除以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总数据量。 3.15 数据流转率 data self-sufficiency rate 数据流转率是指企业数据交易流通的程度,数据流转率等于自有数据中通过交易流通转出的数据量 除以自有数据的总数据量。 3.16 数据要素型企业评估 evaluation     of     data     production     factor     enterprises 依据本标准,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Data element-based enterpris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5-31
实施
2023-07-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数据企业的基本资格、分类条件、产品和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也规定了大数据企业的评估要求以及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数据企业的评估及监督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295-2017 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数据 big data 大数据是具有体量巨大、来源多样、生成极快且多变等特征并且难以用传统数据体系结构有效处理 的包含大量数据集的数据。 大数据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 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3.2 数据运行生命周期 big data life cycle 从数据产生到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分享到存储,再到数据分析挖掘、呈现与应用,直至数据最终 废弃的过程。 3.3 大数据企业 big data enterprise 大数据企业是指与大数据存在各种关系的企业,包括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与 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三类。此处“企业”是泛指所有各类单位,既包括工商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 人独资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科研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机构。 3.4 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 big   data    products   and    service   enterprises 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是指以大数据为核心资源,在数据运行生命周期过程中,围绕数据生产、采集、 存储、传输、预处理、分析、应用、展示等相关各个环节,直接提供相应研究、开发、集成、测试、交 易、安全保护等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是大数据资源、产品与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3.5 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 big    data    foundation   supports   enterprises 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是指以实现大数据最终价值为目标,为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或大数据利用提供 间接支持、支撑的企业。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是大数据产品服务企业的大数据生态圈配套资源、产品和 服务的提供者。与大数据没有任何关联的电子信息企业不属于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 3.6 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 big    data    fusion    application    enterprise 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是指利用大数据并形成大数据与本行业领域融合新兴业态、升级业态的企业, 属于大数据与传统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未实现数据应用与核心业务融合的信息化应用企业不属于 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 3.7 大数据产业 big data industry 大数据产业是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 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产业单位包括大数 据产品服务企业、大数据基础支撑企业,不包括大数据融合应用企业。 3.8 大数据产品 big data product 经认定符合《T/QBDA 3003-2021 大数据产品评估规范》的产品。

Big data enterpris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5-31
实施
2023-07-01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数据产品的总则要求、生产要求、文档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数据产品的评估及监督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295-2017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术 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数据 big data 大数据是具有体量巨大、来源多样、生成极快且多变等特征并且难以用传统数据体系结构有效处理 的包含大量数据集的数据。 大数据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 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3.2 大数据产品 big data products 大数据产品是以满足社会用户需求为目的、具备大数据相关特征的成品或服务。大数据产品分为大 数据技术产品和大数据服务产品两类。 3.3 大数据技术产品 big data technology products 大数据技术产品是以技术成品方式呈现的大数据产品,大数据技术产品通常以软件、硬件或数据为 基本产品形态。 大数据技术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   基础产品:包括面向大数据应用基础设施的核心信息技术设备(计算类、存储类、网络类、安 全类等)、操作系统,面向事务的新型关系数据库、列式数据库、NoSQL 数据库、大规模图数据库,新 一代分布式计算平台等。 b)  工具产品:包括数据ETL (抽取、转换、加载)工具、数据分析工具、数据挖掘工具、数据可 视化工具、语义搜索工具、算法库等。 c)  应用产品:包括特定行业、特定应用场景下,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检索、 数据展现等功能的各类软硬件设备或系统。 d)  数据产品:包括特定领域、特定范围的原始数据资源,经加工处理后的非原始数据资源,以特 定方式展现且具备业务含义的数据结果等。 3.4 大数据服务产品 big data service products 大数据服务产品是以服务方式呈现的大数据产品,大数据服务产品通常以过程化的持续服务为基本 产品形态。 大数据服务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  资源型服务:包括数据查询检索服务,数据分析咨询服务,在线数据服务等。 b)  技术型服务:包括大数据系统集成服务、网络安全服务,大数据标准研究服务,数据采集、数 据清洗、数据整理服务等。 c)  设施型服务:包括大数据存储设施服务,公共云计算租赁服务,网络传输服务等。 d)  交易型服务:包括数据交易服务,数据交换服务,数据资源提供等。 e)  事务型服务:包括大数据技术培训服务,大数据传媒服务等。 f)   管理型服务:大数据项目监理服务,大数据系统质量检测服务,大数据认证服务等。 3.5 国产大数据产品 native big data product 中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研发、生产的大数据技术产品,或直接提供的大数据服务产品。 3.6 进口大数据产品 import big data product 在我国境外研发,但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或销售的大数据技术产品,或在境外通过互联网等离岸 手段在我国提供的大数据服务产品。 3.7 大数据产品检测机构 big data product testing organization 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大数据产品检验检测能力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够针对大数据产品出具专门的测试报告,以证实其大数据相关特性。 4  总则 大数据产品应具备大数据相关特征,符合大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品的基本定义。大数据产品的开  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下列内容的大数据产品: a)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b)  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c)  可能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d)  不符合我国大数据、软件等信息技术相关标准的; e)  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f)  无质量承诺、无安全承诺、无责任单位的; g)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内容的。

Big data produc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5-31
实施
2023-07-01

本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基本内容、应用的功能及性能、技术规范,核心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虚拟现实技术咨询服务规范。

Virtual reality technology consult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ICS
35.020
CCS
I6560
发布
2023-05-30
实施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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