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60 电气设备与器具综合 标准查询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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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一支或多支电子枪作为加热源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定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数据和特性的试验方法标准化。 本部分不含强制性的试验项目表,也不具有约束性。试验项目可从建议的项目表中选取。由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的用户和制造厂商定的技术文件可对本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应与之抵触。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7:Electroheating installation with electron gu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9-09-30
实施
2010-02-01

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熔化、干燥、热合、灭虫和粘结等热加工的工业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本部分涉及标称频率为1 MHz~300 MHz,额定有用输出功率大于50 W的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电热电源进行试验时,促使其符合GB 5959.9-2008中6.4规定的要求。它基本上不作高频加热的某种可能应用以满足用户的要求。介质加热的应用很广,因此,这些试验所获得的任何输出功率值总是不宜用来表示某一具体的介质加热装置能消耗的功率,但在某些情况下, 该输出功率值会用来表示该装置的性能。 例如,加热炉料所需要的功率与其材质、加热温度、环境湿度以及电极系统的结构有关。 对在国际电信联盟(ITU)指定频带外工作的装置,发生器的频率是跟随输出电路的谐振频率,这样,输出功率甚至在手动调谐输出电路的情况下,能在工作周期内保持相当的稳定。因此,按照本部分, 试验很好地表示了在实际工作条件下的真实输出功率。 对在国际电信联盟(ITU)指定频带内工作的装置,发生器的频率保持稳定,但输出电路的谐振频率 随负载介质参数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工作周期内的平均输出功率值可比在试验条件下获得的值低得多。该值取决于自动调谐系统的时间响应。 本部分适用于在额定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的设备。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9:The determination of power output for high-frequency dielectric heating installation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24
实施
2009-08-01

GB/T 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对含水或含潮气的材料进行热加工工艺的工业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 这些应用包括在自然和保护气氛(如惰性或真空)中,对诸如木材、织品、纸张、粮食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加热和干燥,或加热对微波显示发热效应的材料。对其他材料(如塑料),其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 本部分涉及频率为300MHz~300GHz,在连续额定状态下正常运行的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 在微波频谱较低端(即在300MHz和600GHz间)运行的设备可使用真空管或其他的微波发射器。若本部分规定的输出功率测量系统不能用于该频率范围内的某些特殊应用,则可采用GB/T 10066.9中的那些测量系统。 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规定工业微波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由于微波加热应用广泛,因此由这些试验所获得的任何输出功率不宜作为针对某一负载的特定微波加热装置产品所消耗的功率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该输出功率值可用来表示该装置的性能。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6:Industrial microwave heating installations.Test 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power output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24
实施
2009-08-01

GB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以下简称高频介质加热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熔化、干燥、热合、灭虫和粘结等热加工 的工业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本部分涉及标称频率为1 MHz〜300 MHz,额定有用输出功率大于50 W的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该装置包括高频发生器和用于加热材料的电容器,根据需要还可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 GB 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电压区段指的是工频供电电压。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某些电路中(如在内装变压器的发生器中),直流、交流或射频电压会有更高值。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igh-frequency dielectric heating installatio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19
实施
2009-06-01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 ——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 应用举例- ——为后续热成形和热处理而对板材、扁锭、棒材、带材、线材、管材、铆钉等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 ——具有坩埚式感应炉或沟槽式感应炉的装置。 本部分包括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通用要求(1〜14章),以及对感应和导电加 热装置的特殊要求(附录A)和对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附录B)

Safef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duction and conduction heating and induction melting installatio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19
实施
2009-06-01

本部分适用于在下列a)和b)项中分别规定的,工作在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本部分目的是使下述间接和直接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标准化。 a)间接电阻加热设备 这些特殊要求适用于进行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他们由直接电压或频率最高为60Hz的单相或多相交流电压供电。 热是由电流在固体金属加热导体、固体非金属加热导体以及辐射管和浸入式加热器中流动而产生的。 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包括: ——非连续炉,即间歇式炉。如马弗炉、坩埚路、井式炉、罩式炉、台车式炉、流态粒子炉、采用浸入式加热器的金属浴炉等。 ——具有连续或非连续炉料传送装置的连续式炉。如辊底式炉、推送式炉、步进式炉、滚筒式炉、转底式炉、隧道式炉(窑)、连续式马弗炉等。 间接电阻加热设备通常还包括: ——加热固体、液体或气体的设备; ——熔炼和保温设备; ——单独的加热元件组件(可移动的或固定的加热器)。 可能发生特殊危险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包括: ——亚硝酸盐浴炉。 ——在热处理过程中在炉内可能产生爆炸性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在由氢和甲烷或丙烷与一氧化碳的化合气氛中进行渗碳的炉子。 ——具有保护(如氩气)和/或还原气氛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如进行气体渗碳、气体渗氮、碳氮共渗的炉子。 ——具有红外加热元件的设备。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在IEC 60519-10-2005中所涉的仿形加热系统。 b)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这些特殊要求也适用于借助于由电极引入电流,通过被加热的炉料或流体来进行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这些设备包括: ——电极盐浴炉; ——玻璃熔化炉; ——石墨化炉; ——生产碳化硅的炉子。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由于所用工艺面在GB 5959.3-2008、GB 5959.2-2008、GB 5959.8-2007和GB 5959.41-2004中所涉及的直接电阻加热的设备。此外,它们也不适用于电极蒸汽锅炉、快速水加热器和电极压力容器。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resistance heating installatio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19
实施
2009-06-01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 ——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 ——间接电弧加热炉。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2:Part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rc furnace installatio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19
实施
2009-06-01

GB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以下简称电子枪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枪装置的预制和使用辉光放电的非加热电子枪装置以及电子枪的高压电源。 GB 5959.1 —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所有要求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在第6章至第16章中给出了对电子枪装置的所有附加要求。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7: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stallations with electron gu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9-19
实施
2009-06-01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单独利用微波能或利用微波能与其他形式的能一起对材料进行工业加热 的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300 MHz~300 GHz的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它们由GB 4706.21和IEC 60335-2-90涉及)。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6: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in industrial microwave heating equipment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8-03-24
实施
2009-01-01

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感应加热装置的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由高频发生器和感应器以及夹持炉料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如淬火机床)组成的,频率范围高达300MHz,功率等于和大于 500W 加热用(如表面(或局部)淬火和透热、焊接、钎焊、熔化、锻造、半导体区域精炼等)的工业射频或高频感应加热装置。 本部分所述的负载可用于电磁兼容性是否符合CISPR11的评定。 本部分涉及发生器在由制造厂规定的连续运行额定状态下的功率。 有关以短负荷周期脉冲状态运行(例如使用绝热量热计的情况)的发生器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正在考虑中。 在使用功率测量的电子系统时,必须十分小心,因为其准确度不能保证,特别在较高频率下。这些仪器在测量输出功率时需要大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这些互感器在较高频率时也有误差。这些测量方法需要专门知识才能正确应用,因此在本部分中不作详细叙述。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31: High-frequency induction heating installation.Test 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power output of the generator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7-12-03
实施
2008-05-20

GB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电渣重熔炉(以下简称电渣炉)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直接加热导电炉渣来重熔或精炼金属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应与GB 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的试验方法按GB/T l0066.1—200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和GB/T l0066.8—2006《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8部分:电渣重熔炉》中的相关规定。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8: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slag remelting furnace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7-01-23
实施
2007-09-01

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各类红外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真空中的波长在780nm-1mm之间的长波(远红外)、中波(中红外)和短波(近红外)红外辐射为发射加热源,以吸收(发射)热辐射和光辐射形式对炉中构件(物料)进行加热、脱水、涂膜干燥、烘干及涂装等处理工艺的红外加热装置,如红外真空炉、红外(真空)干燥炉、红外金属表面涂装装置、食品隧道烘烤炉、木材、药材或粮食烘干炉等。 本部分目的是使测定包括上述类型炉子的红外加热装置基本参数和技术特征的试验方法标准化。 本部分与GB/T 10066.1-200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配合使用。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12:Infrared heating installation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6-11-08
实施
2007-04-01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专用设备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专业手册、教材和书刊。

Terminology of heat treatment equipment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6-11-08
实施
2007-04-01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用容量50kg及其以上的电渣炉(含真空电渣炉、加压电渣炉)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利用导电熔渣的直接电阻加热进行金属重熔及精炼的电渣重熔炉,包括单根或多根自耗电极结构及交流、直流或低频供电系统的电渣重熔炉。 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8:Electroslag remelting furnace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6-11-08
实施
2007-04-01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的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仅适用于对外界机械碰撞防护分级有专门要求的外壳。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 a) 电器设备外壳为保护内部设备因受到机械碰撞而产生有害影响所具备的防护等级的定义; b) 防护等级的标志; c) 每种标志的要求; d) 为确认外壳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而应进行的试验。 各技术委员会仍然有权决定在其所制定的标准中采用本分级方法的程度和方式,并对其所辖的设备的“外壳”下定义。但对任一指定的分级,其试验不得与本标准的规定有差异。如有必要,可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增加补充要求。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设备,在确保达到相同的安全防护等级的前提下,产品技术委员会可规定不同的要求。 本标准仅规定预期用途在其他任何方面均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外壳,且从材料及工艺的角度考虑,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外壳应确保所表明的防护等级。 本标准也适用于空外壳,只要该外亮表面能符合常规试验要求且所选定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类设备类型。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against external mechanical impacts (IK code)

ICS
29.020
CCS
K60
发布
2006-03-06
实施
2006-08-01

本部分的规定涉及各类工业燃料加热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的各类加热装置,它们主要包括用于熔炼、加热、热处理、化工反应等工艺用途各种型式的燃料加热装置、如高炉、轧钢加热炉、热处理炉、窑、反应炉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庭、建筑和类似用途的燃料加热器具和取暖设施。

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fuel fired installations--Part 1: General

ICS
25.180.20
CCS
K60
发布
2006-02-15
实施
2006-06-01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适用于所有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条件、基本测量和通用试验方法标准化,以确认其安全和性能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的各类加热装置,它们主要包括用于熔炼、加热、热处理、化工反应等工艺用途及各种型式的燃料加热装置、如高炉、轧钢加热炉、热处理炉、窑、反应炉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庭、建筑和类似用途的燃料加热器具和取暖设施。 本部分应与有关的燃料加热装置的特殊安全和性能标准配合使用,当这些标准不适用时,可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本部分给出的试验项目即不是强制性的也不具约束性。

Test methods for fuel fired furnaces--Part 1: General

ICS
25.180.20
CCS
K60
发布
2006-02-15
实施
2006-06-01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用埋弧炉,例如用来生产硅铁的埋弧炉。 本部分中有关电参数的条款是按三相,每相只有一根电极的埋弧炉制定的。当本部分用于单相埋弧炉或每相有多根电极的三相埋弧炉时,这些条款应作相应修改。 注:所有电器试验都要排除无功功率补偿和(或)电压稳定装置的影。如果在试验期间不能断开这些装置,则本部分中有关主电路的各条仍然适用,只是应指出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和(或)电压稳定装置也同时投人工作,并需补充说明适用的供电网和这这类装置的影响。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量埋弧炉的基本参数和技术特征的试验方法标准化。 本部分给出的试验项目不适强制性和约束性的。 本部分没有包含对埋弧炉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时可作的所有试验的试验方法。对埋弧炉技术经济评价所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中选取和增补,必要时在产品标准中补充规定或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 Part 11:Submerged-arc furnace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5-08-26
实施
2006-04-01

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三相直流电弧炉主要参数和技术运行特性的试验条件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等于或大于500 kg的三相直接电弧炉,包括三相交流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直流电弧炉等。这些炉子适合于在常压或接近常压情况下熔炼固态炉料和精炼液态炉料。 本部分也适应于有别于三相炉的具有一个或多个电极的电弧炉。 熔化黑色金属(例如钢、铁盒有色金属(例如铜)的电弧炉也可作为保温炉使用,用于液态炉料出炉前的过热和保温。 本部分的目的是测定电弧炉主要参数和技术运行特性的试验条件和方法标准化。 注1:进行这些试验与补偿设备无关。 本部分没有包含为电弧炉技术和经济评价可能进行的全部试验方法。 注2:补充试验条件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 用于直流电弧的某些专用设备的试验,如可控整流器的试验,见GB/T 3859.1-1993 。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tions Part 10:Direct arc furnace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5-08-26
实施
2006-04-01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电热装置,包括电压高达交流3 600 V或直流5 000 V的电热设备,本部分为通用安全要求。 当本部分所述的要求与IEC的出版物所对应的国家标准所述有差别时,应确保同等程度的安全。 本部分的这些要求适用于如下工业电热装置及辅助设备: —直接电弧炉; —埋弧炉; —(直接电弧炉和埋弧炉以外的)电弧加热装置; —电渣重熔炉; —等离子装置; —感应熔炼炉; —感应加热装置; —间接电阻加热装置; —红外辐射加热装置; —介质加热装置; —具有电子枪的装置; —微波加热装置; —工业激光装置; —电热表面处理装置。 注:上面所例给出了本部分所涉及装置的一些典型例子,并非完全。 本部分不适应于家用电烹调和电加热器具以及焊接用设备,也不适用于各种取暖加热设备。 本部分不仅适应于工业电热装置的正常运行;也考虑到非正常操作和电热装置发生故障时,能确保人身安全。第16章涉及电热装置的检查、投入运行、使用和维护。 本部分以电热装置由符合3.1.8和3.1.9要求的专业人员或受过训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为前提。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25.180.10
CCS
K60
发布
2005-07-29
实施
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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