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5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295 条与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相关的标准,共 20

本部分适用于GB/T 5080.1—2012中8.1和8.2所述的不修理产品或修理产品可靠性试验工作与环境条件试验周期的设计。 推荐的试验条件见GB/T 7288—1987《设备可靠性试验 推荐的试验条件》。当“推荐的试验条件”不适用时,本部分给出了试验周期设计的一般程序,它为需要精确模拟实际使用条件的特定产品可靠性试验的试验周期设计规定了详细的步骤和方法。 按本部分设计的试验,一般不能代替通常的功能特性试验、环境试验和鉴定试验。 某些情况下,在应用以本部分所述方法设计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之前有必要进行预先暴露试验,而判定是否要进行预先暴露试验的根据并不在本部分描述。

Reliability testing.Part 2:Design of test cycles

ICS
19.020
CCS
L05
发布
2012-11-05
实施
2013-02-15

System Reliability Analysis Technique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FMEA) program

ICS
03.120.01
CCS
L05
发布
2012-11-05
实施
2013-02-15

System Reliability Analysis Technique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FMEA) program

ICS
03.120.01
CCS
L05
发布
2012-11-05
实施
2013-02-15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设备维修性导则》的第九部分,给出了在系统寿命周期各阶段中维修性工程定量方面采用的某些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维修性导则第五、第六、第七部分GB/T 9414.4、GB/T 9414.5、GB/T 9414.6中描述的维修性分配、维修性验证和维修性数据评估。在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中分别给出了完成这些任务的数学方法和步骤。本标准是现有统计教科书的一个补充,专门用于维修性。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 Part 9: Statistical methods in maintainability evaluation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2001-03-07
实施
2001-06-01

本标准作为《设备维修性导则》的第四部分发布。其目的在于: ——为在设计和研制中早期考虑测试性方面的问题提供指南; ——有助于确定有效的测试程序作为使用和维修的组成部分。 设备维修性导则系列标准在概念和原则上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设备,然而所述的许多技术显然更适用于电工和电子领域,因为这些领域应用机会最多。对机械设备而言,传统的诊断测试仍能适用,但在电子测量和监控装置方面的诸多进展,预示着许多经改进的诊断测试设备现在也能在机械零件和复杂系统中应用。诊断测试装置的结构研究对保证其在广泛领域中应用十分重要。 本标准为状态监测提供参考。诊断测试装置与本导则涵盖的诊断测试概念密切相关并且不能也不应该割裂开来。当然,这不是指所有的状态监测都应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4:Diagnostic testing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2000-07-14
实施
2001-03-01

本标准规定了对恒定失效率假设(即寿命服从指数分布假设)作统计有效性检验的方法,并推荐了在假设被拒绝后所采取的措施。

Equipment reliability testing--Tests for the validity of a constant failure rate assumption

ICS
21.020
CCS
L05
发布
1996-09-09
实施
1997-05-01

本标准规定了以稳态可用性或稳态不可用性为可用性指标、能经常维修的产品的可用性验证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满足下述条件、只有可用和不可用这两种状态的产品进行稳态可用性验证试验: a. 单个可修理产品; b. 所有可用时间服从同一指数分布; c. 尽管预防维修时间有可能影响可用性,但它不算入不可用时间内; d. 所有不可用时间的项目须在要求或试验规范中清楚地陈述; e. 可靠性很高的产品需要特别长的时间去做验证试验; f. 验证试验方法采用稳态不可用性作补充。

Compliance test procedures for steady-state availability

ICS
31.020
CCS
L05
发布
1995-07-24
实施
1996-03-01

本标准规定了可靠性、维修性领域基本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产品所进行的可靠性、维修性活动。

Reliability and maintainability terms

ICS
01.040.01
CCS
L05
发布
1994-12-06
实施
1995-07-01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可靠性增长大纲的要求和导则。为使可靠性增长,需暴露和排除在硬件和软件中的薄弱环节。当规范要求设备(电子、机电、机械硬件及软件)有一个可靠性大纲,或者已知设计不成熟,若不进行改进便不能满足验证试验的要求时,使用本标准是合适的。在阐述基本概念之后,接着叙述了所要求的管理、计划、试验(实验室和现场试验)、失效分析和改进技术。为了估计增长后达到的可靠性水平,还简要概述了数学模型。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试验进行可靠性改进的场合,其一般原则也同样可适用于其他活动。 改进工作可以在以下各项结果的基础上进行: --理论研究(例如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 --现场试验; --使用者的经验; --主要目的不是致力于可靠性改进的项目。

Programmes for reliability growth

ICS
21.020
CCS
L05
发布
1994-08-20
实施
1995-04-01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产品在其生存周期内如何选择适当的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要素,并指导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大纲的制定和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产品生存周期的各个阶段。

Software reliability and maintainability management

ICS
35.080
CCS
L05
发布
1993-05-14
实施
1994-01-0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黑白广播电视接收机(以下简称黑白电视机)可靠性验证试验的贝叶斯方法。 本标准用贝叶斯方法规定黑白电视机可靠性试验的要求和程序,供黑白电视机产品标准(或定货合同)拟订试验方案之用。凡本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黑白电视机的产品标准中可以作补充规定。 适用范围 产品的无故障时间能合理地认为是服从指数分布并确立了可靠性管理和稳定生产的黑白电视机。 产品进行验证试验时可靠性等级的参数应满足鉴定试验的要求。 可靠性指标 本标准采用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作为黑白电视机的可靠性指标。

Bayeses method of reliability demonstration testing for black and white TV receivers

ICS
33.160.20
CCS
L05
发布
1993-02-03
实施
1993-08-01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设备的热性能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自然冷却和强迫冷却热性能的评定。

Thermal performances evaluation for electronic equipment

ICS
31.220
CCS
L05
发布
1991-09-18
实施
1992-04-01

本标准规定了正常大气压条件下电子设备强迫风冷的温度、流速(流量)和压力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大气条件下强迫风冷电子设备的电子元器件表面温度、环境温度、机箱(柜)表面温度的测量,通风系统空气流速(或流量)的测量及风道内气流的静压和动压的测量。

Measuring methods of thermal characteristic for forced air cool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ICS
31.220
CCS
L05
发布
1991-08-19
实施
1992-04-01

本标准详细论述了当维修性特征量作为生产研制或产品接收的要求时,一般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对如何拟定有关维修性方面的技术条件或签定维修性合同不作全面的指导。 维修性具有确定产生固有性质的特征。相应的一些维修性的规定对产品使用期间能否得到良好的维修保障是有影响的。在设计、研制阶段,就要建立产品的维修性。因此,在最初的产品规范中就要规定维修性要求,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 可以将产品研制作为一个过程考虑,这个过程从对某种特定功能的需要开始,逐步地使产品满足这种需要,最后以产品准备投入使用而结束。必须控制这个过程,才能及时地、在合理的费用下使产品满足要求。“研制”这个概念既适用于设计一个新产品,也适用于选择一个现成的老产品,对它加以改造,使它能满足需要。 规范中的维修性要求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是否满足了这些要求,需要加以检验,检验方法要在规范中说明。规范还要说明现有的、可能影响产品维修性特征量的一些特殊的限制。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2:Maintainability requirement in specification and contracts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10-26
实施
1989-05-01

本导则是关于维修性工作标准化的指南。本导则适用于产品接收单位及产品供货方。产品接收单位可以按照本导则规定维修性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规划,产品供货方可从导则中了解到有关要求,以便实现和检验维修性目标。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1:Introduction to maintainability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10-26
实施
1989-05-01

本标准概述了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阶段的维修性研究以及这些研究工作与本导则其它部分描述的维修性和维修保障工作的关系,描述了选用的维修性和设计研究方法,其中也包括设计评审中维修性的分析.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5:Maintainability studies during the design phase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06-23
实施
1988-12-01

产品的维修费用依产品的大小、复杂性以及发生故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维修费用可能成为用户总费用的大部分。使总费用减少到最低限度是用户的重要目标,所以在保证满足所有其它要求的同时必须重视产品在预期的整个寿命周期内的维修性。同时使产品达到高的有效性也是很重要的。达到上述目的的最好办法是,计划阶段就制订一个正式的维修性大纲。但大纲应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便根据工程经验进行修改。大纲的内容及由此需要的费用将随各项工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制订大纲时应对下述的每一步予以适当的注意,以使每一步相适应。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rat 3: maintainability programme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06-23
实施
1988-12-01

维修性检验的目的是验证在产品的一定性能范围内其定性和定量的维修性要求是否已经达到。同时包括检验规定的维修活动是否使设备的性能恢复到了规定的水平。检验适用于硬件、软件及维修设施。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6:Maintainability verification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06-23
实施
1988-12-01

对产品的维修性进行评价,需要产品寿命周期内不同时刻的维修性数据。本标准的目的是概述收集、分析及表示维修性数据时需要予以考虑的内容。 维修性数据的收集、分析与表示,要求在产品的设计期间、生产期间及工作期间进行。这些数据一般由产品的供货方以维修性数据报告的形式提供给预期的使用者,数据报告包括数据及基本原理,主要的维修性数据是修理与维护停机时间和工时。维修保障信息也应提供,此信息应说明需要的人员及设施。在表示维修性数据时,需要着重考虑的是维修规则、名词术语及定义、数据来源说明、分析程序、数据表示方法。本标准概述了上面提出的各种要素的范围。

Guide on maintainability of equipment--Part 7: Collection,analysis and presentation of data related to maintainability

ICS
29.020
CCS
L05
发布
1988-06-23
实施
1988-12-01

Equipment reliability testing-Preferred test conditions Indoor portable equipment-Low degree of simulation

ICS
21.020
CCS
L05
发布
1987-02-23
实施
1987-12-01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