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用于对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
2.红霉素及克拉霉素禁止与特非那丁合用,以免引起心脏不良反应。此外可抑制阿司咪唑、卡马西平、西沙必利、、西地那非、苯妥因、三唑仑、茶碱、丙戊酸等通过P450酶代谢的药物。尤其是静脉给药时。
3.肝功能损害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时,需适当减量并定期复查肝功能。
4.肝病患者和妊娠期患者不宜应用红霉素酯化物,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5.在碱性环境中抗菌活性较强,治疗尿路感染时常需碱化尿液。
6.胃肠道反应明显,不要空腹服用,若必须使用可在用药前半小时口服“思密达”或用药时加用“维生素B6 ”,以减轻症状而不影响疗效。
7.易引起局部刺激,不易静脉注射。
8.罗红霉素禁止合用麦角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