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溶剂:取甲醇75mL与冰醋酸10mL,用水稀释至250mL。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溶剂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8µ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取杂质I对照品,精密称定,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40µg的溶液 。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巴氯芬与杂质I对照品各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巴氯芬4mg和杂质I 0.04mg的溶液。
灵敏度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µ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4.6mm×250mm,5µm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以0.3mol/L冰醋酸溶液-甲醇-0.36mol/L戊烷磺酸钠溶液(550:440:2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 265nm,进样体积1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巴氯芬峰与杂质I峰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0.0,理论板数按巴氯芬峰计算不低于1500,灵敏度溶液色谱图中,巴氯芬峰的信噪比应大于1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4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与杂质I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不得过1.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2%),杂质总量不得过2.0%,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0.05%)。
2、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
3、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2%。
4、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