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琥乙红霉素与卡马西平同用,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并且卡马西平又能通过肝脏微粒体氧化酶降低琥乙红霉素药效。
2.琥乙红霉素与环孢素合用可促进环孢素的吸收并干扰其代谢,临床表现为腹痛、高血压及肝功能障碍。
3.琥乙红霉素与黄嘌呤类(二羟丙茶碱除外)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
4.琥乙红霉素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洛伐他丁代谢而增加其血药浓度,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5.琥乙红霉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6.琥乙红霉素与地高辛合用,可清除肠道能灭活地高辛的菌群,因而导致地高辛肠肝循环,使地高辛血药浓度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
7.琥乙红霉素与阿司咪唑、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引起心律失常。
8.琥乙红霉素与酒石酸麦角胺合用可致急性麦角中毒(如末梢血管痉挛)。
9.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琥乙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
10.琥乙红霉素与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合同,有拮抗作用。
11.琥乙红霉素与β-内酰胺药联用可使两者的抗菌活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