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脉滴注时药液切忌外溢,否则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
(2)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
①脱水或已有肾功能不全者,本品剂量应减少;②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本品不能耐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静脉用本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无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对诊断的干扰:静脉给药可引起肾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剂量恰当、补水充足则不易引起。
(5)随访检查:由于女性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每年至少应检查一次,以便早期发现。静脉用药可能引起肾毒性,用药前或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
(6)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7)静脉给药
①本品专供静脉滴注,药液至少在1小时内匀速滴入,避免快速滴入,否则可发生肾小管内药物结晶沉积,引起肾功能损害(可达10%);②静滴后2小时,尿药浓度最高,此时应给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③血透可使血药浓度降低60%,故每血透6小时应重复给药一次;④肥胖患者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不宜冷藏,储存应置于10℃以上,因在冷藏时易析出结晶。如长期低温(10℃以下)存放,可能析出结晶,临用前可将其放入温水中,待结晶溶解后仍可使用。
(10)本品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