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辖区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需要,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
征集能力验证项目要求报送单位应建立和运行能力验证管理体系;报送项目应具有代表性、创新性,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报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符合能力验证要求;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预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近两年已经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我国检验检测行业逐渐兴起,相关检测检验的需求量同步增大,市场上频频出现的产品质量、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事件也给检测行业提供巨大的需求。2021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营业收入达4090亿元;截至2022年底,我国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突破5.4万家。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到,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促进市场循环、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明确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工作措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大有可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同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还存在供给能力不适应需求、社会公信力不足、品牌影响力不强、国际话语权有待提升等问题,必须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促提升,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拟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发布此项征集通知。
以下是通知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能力验证提供者,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拟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消费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辖区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需要,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
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实际需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单位应建立和运行能力验证管理体系,具有所报项目相关领域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相关检验检测标准。
(二)报送项目应具有代表性、创新性,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三)报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符合能力验证要求。
(四)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预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
(五)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近两年已经组织过的全国性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武宏伟
联系电话:010-82262744
电子邮箱:wuhongwei@samr.gov.cn
附件:1.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