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区、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初步筛选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17日。
根据名单,此次公示实验室涉及广东、山东、河南、陕西等30个省市363家单位,其中广东(29)、山东(23)、河南(22)三省实验室数量位列前三。
图 | 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地区数量统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
注:辽宁省含大连市,黑龙江省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含宁波市,山东省含青岛市,广东省含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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