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实践概述了在辐照器特性、工艺鉴定和使用来自同位素伽马源的电离辐射对食品进行常规加工时应遵循的剂量测定程序,以确保所有产品都在预定的吸收剂量范围内进行了处理。还讨论了与辐照器特性、工艺鉴定和可能影响产品吸收剂量的常规加工相关的其他程序。有关食品的有效或监管剂量限值的信息不在本实践的范围内(参见指南 F 1355 和 F 1356)。注 1——剂量测定只是全面质量保证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计划旨在遵守安全卫生食品生产中使用的良好生产规范。注 2——实践 E 1431 描述了用于食品加工的电子束和轫致辐射(X 射线)设施的剂量测定程序。 1.2 有关剂量计的选择和校准以及产品中测量的吸收剂量的解释的指导,请参阅指南 E 1261 和实践 E 666。有关特定剂量测定系统的使用,请参阅实践 E 668、E 1026、E 1205、 E 1275、E 1276、E 1310、E 1401、E 1538、E 1540、E 1607 和 E 1650。有关伽马射线和 X 射线辐射剂量测定的讨论,另请参阅 ICRU 报告 14。 1.3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